大明的爛,總的來說,主要爛在土地兼并加劇。
這個可以說是封建王朝的鐵律了,明朝作為一個以小農經濟為主、地主階級統治的封建社會,自然也逃脫不了這個規律。
明朝中葉,隨著土地私有制的發展,土地日益資本化,土地兼并加劇,地方上的地主豪強勾結官府,利用高利貸的方式侵占農民土地,并運用各種手段和關系逃避賦稅。
隨著土地兼并的加劇,大批農民破產成為了流民,自耕農的數量越來越少。
而明朝的稅收體制,是按照人頭來收稅的,土地上的農民越來越少,導致明朝的稅源也越來越少,這直接導致了政府財政的枯竭。
問為啥不收地主豪強的,政府倒是相收但是收的到嗎。
地主豪強里如果有考上功名的,就按照士紳不納稅的傳統可以免除賦稅徭役,沒有考上功名的,也可以通過賄賂地方官的方式來隱瞞自己的土地,很多地主名義上有萬畝良田,但登記在冊的可能不到三分之一。
就這樣,窮人的稅越來越少,富人的稅又收不到,政府能不越來越窮嗎。
土地越來越少,政府的開支卻越來越大。
明朝政府開支的增大主要來自兩個方面:一是由于與蒙古人和建奴沖突不斷,導致軍費飆升;二是到了明朝中后期,朱姓皇族的數量已經極為龐大,按照明朝的祖制,皇親國戚都要由朝廷的俸祿供養,在明初,這些人的數量還不多,政府還能負擔,可如今這群人的數量已經暴漲了幾十倍,政府的財政早已不堪重負。
節節攀升的軍費加一幫白吃干飯的寄生蟲,有他們拖累,政府能有錢嗎。
貪污**嚴重也是重頭戲。
雖然由于朱元璋的威懾,明初的官員們十分清廉儉。
但是到了明中期以后,局勢早已失控。
像大太監劉瑾被抄家時,抄出了黃金250萬兩,白銀5000萬兩。
而大貪官嚴嵩被抄時,抄出了黃金30萬兩,白銀200萬兩,其他珠寶數不勝數,而當時的國庫存銀不過才10萬兩。
有大官帶頭,小官自然也就有恃無恐,多貪多占。到了萬歷年間,局勢已經到了一發不可收拾的地步。
這就是為什么張居正要搞一條鞭法的原因了。
張居正看出,到了這個地步,如果大明朝再不實行改革,那可真是要崩潰。
而張居正的藥方就是在全國推行一條鞭法。
一條鞭法一是取消徭役,農民上交銀兩就可以了,然后由政府出錢雇人應役。
二是取消雜稅,原先的雜稅折合銀兩,分攤到田畝上,與田賦相合并。
三是將以前的田賦、雜稅和攤入的役銀共同合并為新的田賦,一律以銀兩的方式進行征收。
韋寶現在將河間府、滄州府、山東和登萊各地的稅銀統一交由海防總督衙門牽頭辦的海防錢莊收取,就是承襲了張居正一條鞭法的意思。
一條鞭法的第一條舉措就是廢除了實物稅,一律以白銀充當稅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