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臣于謙在任地方官時,因為入京述職時,不肯賄賂權臣王振,最后竟被投了大獄。
因為朝中無人,沒人愿意幫他。
最后,是當地百姓群情激憤,聯名上書,王振迫于壓力,才把于謙放了。
但是,做地方官的,很少有人能做到于謙這樣的威望。
地方官政務復雜,例如知縣,不僅負責審案判案,還負責稅收、徭役等各種任務。
不僅工作多,而且壓力還大,有各種考核,極易出錯。
朱元璋時期,地方官每年都要到戶部報告財政收支,戶部審核通過才能結算。
但是,因為牽涉到一個州縣的財政,所以,經常會出錯。
如果有賬對不上,這就需要地方官回到任職地,重新造冊,然后再蓋上機關大印再來戶部核查。
但是,古時候交通不方便,來回可能就要折騰幾個月。
所以很多地方官會在出發時,帶著蓋上機關大印的空白印冊備用。
這是元朝的慣例,在明朝初期也沒有被禁止。
后來,朱元璋發現此事,認為欺君罔上,竟然下令所有主印官員處死,副手以下杖一百充軍,這就是著名的“空印案”,共牽連上萬人。
明朝著名學者方孝孺的父親,也死于此。
遇到王朝末年,各地農民起義,地方官更是可能性命不保。
張鶴鳴之所以不愿意在遼東任經略,就是因為后金當時鬧得兇。
明朝官場稱:“州縣官猶如琉璃屏,觸手便碎。”可見地方官壓力之大。
而相對來說,京官的工作任務較輕。
尤其是明朝的很多言官,后來更是為罵而罵,沒事找事。
京官很多時候,都在忙于一件事情,那就是爭權奪利和討好皇帝,而不是把主要精力放在工作上。
還是有很多士人愿意做地方官的,所謂千里做官只為財。
清朝官員俸祿承襲明朝,俸祿主要由年俸、祿米和養廉銀組成。
例如正一品,年俸180兩,祿米180斛,雖然俸祿很低,但是還有其他途徑來錢。
為了防止地方官搜刮百姓,清朝開創養廉銀制度。
正一品官員養廉銀則有16000兩之多。
而年俸相比于養廉銀,簡直是微不足道。
其他官階的養廉銀,也比年俸多的多。
有的地方官,貪心不足,有了養廉銀之后,繼續搜刮百姓,所謂“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
羅源浩就是因為此,才愿意一直做地方官。
但是,京官是沒有養廉銀的。
當然,京官也會有一些灰色收入,例如冰敬、炭敬等,這是地方官員孝敬給京官的。
但也只有高級官員才會有,京城小官,還需要繼續忍受煎熬。
京官占整個朝廷官員的一半,所以,京城有的是大官。
做京官,就要小心翼翼,稍有不慎,就可能會得罪人。
而地方官就不一樣了,所謂天高皇帝遠,地方官員有很大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