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則,能留在皇帝身邊的太監,都是經過了非常嚴格挑選的。
魏公公是北直隸肅寧人,閹黨骨干崔呈秀、魏廣微、馮銓等人也是北直隸人,要不要說這是閹黨給家鄉免稅呢。
然而這時候根本還沒有閹黨這個政治集團,魏公公也沒那么大影響力。
恐怕明朝皇親國戚的莊田多在北直隸的原因更大。
天啟六年的時候,大明朝廷預征了明年的三成的加派。
天啟7年除了收齊本年的七成之外,又預征了下年的三成。
這樣相當于朝廷又臨時加收了100多萬兩。
此外天啟3年起,楚、桂、蜀、滇四省的遼餉加征改用于鎮壓奢安之亂了,這樣遼餉專款中的田賦加派的收入就減少了82萬兩。
天啟3年的額數是348萬兩。
直到崇禎三年,明廷為了應付己巳之變之后大增兵的新局面,在戶部尚書畢自嚴的建議下,又加派每畝0.003兩。
所謂雜項,是天啟元年的戶部尚書汪應蛟,汪是東林黨,提出的多種增加收入的名目的總稱。
汪應蛟在奏疏中稱每年增加收入可達296萬兩。當年開始實行,但未規定各省具體的份額,共征得116萬兩。
天啟2年只收到65萬兩。
天啟3年開始規定各省具體份額,其中楚、桂、蜀、滇四省雜項收入同樣鎮壓用于奢安之亂,其它各省共定額181萬兩。
根據天啟3年的份額,說明雜項中包含衛所屯田的“子粒”收入,之前沒有參加遼餉田賦加派,現加收23萬兩。
優免丁糧,明朝官員、有科名者、為政府服務的儒士、吏員等人分別享有免除本身的差役及減免不同數額的田賦的特權,現除秀才之外,酌情加收,共44.4萬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