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中等商民在明朝生活似乎不如在大清。
明朝限制商民出海,后來隆慶開海,亦不過開月港,每年發放船引88引,后來增加到110引。
當然,110引船引實際上不少。按《乾隆十七年(1752年)三月一日阿里袞奏折》說:粵海一關,內河外海,口岸繁多,商舶番船,貨物紛雜……海關稅銀,全賴洋船出入,歷年多寡不一。大概每年內地商船出入海口者,約自二十余只至三十余只不等,外夷洋船,約自十余只至二十余只不等。
廣州海關每年交稅給清廷的船只,在乾隆十七年僅有20到30艘。
康熙曾經說過:以蘇州船廠每年造船出海貿易多至千余艘,回來者不過十之五六,二十六日,命出海船只不許多帶口糧,于海壇截留出南洋船只。
并渝:“海外如西洋等國,千百年后,中國恐受其累。此朕(康熙)逆料之言”。
出海商民愿意納稅的也是少之又少,絕大部分選擇走私。
這也是為什么重商的宋元仍然收不到多少商稅的緣故,南宋初期算上擺地攤等人上門,總共收到的也只是100萬兩。
據說占南宋歲入20%,即便考慮到宋時候銀子比較值錢,也是很少的。
至于宋為什么歲入經常出現幾千萬貫、上億貫之類的奇葩數據,那是紙幣本位下通貨膨脹鬧的。
大元還曾經歲入幾十億貫過,而赫德打理大清海關用火輪船抓走私之后一年能收上2000萬兩更說明了這點。
但是比起大清的對于商民出海,除了年限之外不做限制,限制年限是因為大清很畏懼漢人在南洋建立勢力,深惡痛絕,見到漢人勢力擴張就恨得牙癢癢。
大明這110船引好像還是少了點,之前更是連110船引都沒有。
嘉靖朝朱紈嚴厲打擊走私,被浙江福建士紳發動在中樞的勢力攻訐,被迫自殺,閩浙士紳并不愿意開海。
在海禁的前提下,有官僚支持的走私商人沒有被朝廷打擊的風險。
而沒有官面背景的走私商人有這個風險,雖然很小,明代海禁絕大部分時候執行上很寬松。
這樣的情況,對于缺乏背景的中等商民是不利的。
一旦開海,中等商民就能和官商勾結的巨商進行相對公平的競爭了。
閩浙地區以富庶著稱,在宋元兩朝,其富民長期逃避稅役,勾結官僚,使得國庫空虛。
明初開國,朱元璋曾經對閩浙地區的富民進行打擊,但治標不治本,其地的士紳勢力很快又崛起,影響朝堂。
所以明朝開海進程的緩慢,以及隆慶開海的有限性,與這些閩浙富民的操縱,當然是分不開的。
清朝土地兼并歷朝歷代第一,而晉商也在清朝過得猶為滋潤。
尤其清代后期,大行捐納制度,富與貴密結合,影響力量趨強;遂使平民向上流動機會大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