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使得他能夠按照自己的意愿和設想,為子孫后代創制一套迥異前人的自家特色制度,為此殺再多的人、作再多的惡也不在話下。
明朝制度為中國政治制度史之一大轉捩點,這是人所共知的歷史事實。
朱元璋建立明朝,在制度上很是搞了一番革新升級。
所以說朱元璋在政治上,的確是歷史上非常厲害的帝王。
在韋寶看來,能夠排入前三。
明制的獨特之處有廢除丞相制度,大幅調整官制,君主集權和中央集權均空前加劇。
創設嚴格的社會管制,建立仿古衛所制,對江南課以重稅,限制海上貿易,使明初社會呈現一派“古樸”面貌。
于思想文化領域增強控制,以刑殺法律立國,右武輕文,使肅殺、恐怖氣氛彌漫明初。
無可否認的,這三大獨特之處頗能囊括明初洪武創制的精要,其余枝末之處也無妨是說由它們派生而來。
明初發生了政治制度、社會經濟、思想文化上的巨大變革。
朱元璋政權所繼承的蒙古“草原民族”政權性格,并指出明制中的許多鮮明特質,如臣僚奴化、皇權獨尊、皇族分封和隱微之處,宮妃殉葬、謚法粗疏,均由金元而來。
明制部分來源于秦漢唐宋以降的漢族政治傳統。
不應當明初**強化完全歸咎于蒙元,明初君權的擴張仍是繼承沿襲了唐宋以降君權上升的漢族政治傳統。
明朝人出于政治宣傳,始終不遺余力地強調自身與漢唐宋的繼承關系,否認與蒙元的關聯。
朱元璋自稱“遠稽漢唐,略有損益,亦參之以宋朝之典”。
這也一直成為明朝官方的宣傳口徑。
從種族和軍事擴張角度出發,論證明初朱元璋向漢族政治傳統的收縮和“回歸”,或者“江南本位”。
朱元璋自我作古,獨創了一套政治制度。
朱元璋個人在制度創設中的決定性作用。
因此,洪武制度的影響只能以抽象曲折的方式進行,投射到朱元璋的意識里,然后在經過他的有意加工而作用于制度建設的。
顯然,“名不副實”、“名同實異”的情形會更多出現。
但古經、古制對朱元璋的幽微影響,則是無可否認的。
朱元璋與大臣講論經史、熱衷古經的史實。
可以看出,朱元璋對古代經典是逐漸熟稔的,古代理想的政治秩序也確實是他所想望的。
朱元璋在洪武后期,確實參照儒家經典來施政,這與洪武中前期相比,確實形成了對比。
朱元璋至少是在治國理念上有參酌三代古經的愿望。
進一步而言,洪武時期在制度實踐上,也未始不有古典經書的投射存焉。
洪武十三年,朱元璋借胡惟庸案,廢除丞相制度。
朱元璋后來聲言:卒自古三公論道,六卿分職,并不曾設立丞相。自秦始置丞相,不旋踵而亡。漢唐宋因之,雖有賢相,然其間所用者多有小人,專權亂政。
朱元璋所謂“自古”固屬飾辭,但他確對古制有過研究,不能完全排除他回復古制的愿望和設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