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百合嫁入豪門后,遭受公婆百般刁難,原因是因為她在年輕時生活不知檢點,新聞上刊登出來她曾與不少富豪和明星小鮮肉有染,他們打心眼里看不起這種女人,只不過她有了身孕沒辦法。
即使姚百合懷著孕,也沒得到一點好臉色看。而她的娘家人,早在她決意要做盛祥林的情婦開始,就已經斷絕了關系。
姚百合的骨頭硬,不可能再回去求他父母出面,更不可能對公婆第三下四。于是久而久之,她積郁于心,在有一天...終于瘋了。
甚至在她生產的當天,都是被好幾個醫生按著才能順利將孩子生出。之后的她就勉強靠藥物控制病情,只是在有些時候,還是會有一些神志不清的副作用。
這原本是個值得人同情的女人,可她錯就錯在,她把自己這一輩子的不幸,所有的怨恨,都發泄在她的親生女兒身上。
原主從小被家暴,從她有記憶開始,一直挨打到十八歲。她一直很依賴母親,即使母親對她總是很兇,即使母親使她幼小的心一直落下陰影,哪怕聽見母親的腳步聲也會害怕到發抖,可她依舊愛母親。因為父親不歸家,她只有母親。
可是就連原主自己都沒發現,在這樣一個充斥著爭吵和疼痛的童年中長大,她一直維持著的溫柔表象下,內心早已經變得扭曲又殘忍。
她愛母親,但她同時也最恨她的母親。她的母親確實陪伴了她最久最久,但同時也是傷她最深的那個人。
小小的身體上,總是遍布著各種傷痕,血跡斑斑。以前她從來不敢在夏天穿短袖,只能對外撒謊體寒。久而久之,就在學校有了一個嬌弱的名號。
只可惜原主從小自尊心強,有什么苦寧可自己憋著,也不愿意告訴別人,讓他們有機會笑話自己。比起一個在他人眼里需要人幫助的可憐蟲,她更愿意就在別人艷羨的目光里生活,就做一個在他人眼里含著金鑰匙出生、千嬌百縱的大小姐。
與此同時,姚百合越來越過分,甚至拿刀逼著她跪在地上,發出像狗一樣的叫聲。諸如此類,進行這樣人格羞辱的方式。
原主忍無可忍以后,也嘗試過報警,聯系警察。可結果不僅沒有得到解決,還遭到父親的破口怒罵。原因是讓他大失臉面,花了不少金錢和精力才擺平這件事,讓這群警察答應不把自己知道的事情往外傳。
原本原主就對她的那個父親沒什么期待,一個能把自己親生女兒扔給一個精神失常的瘋子,讓她們同住一個屋檐下一住就是十幾年卻無作為的男人,能是什么好貨色?
可最關鍵的是,經歷過那件事情以后,姚百合對原主進行的精神折磨和肉體折磨變得更加恐怖。她好幾次昏厥,醒來以后都無比害怕自己哪一天就會真的被這個女人殺了。
所以這個時候,原主她動了一個念頭:既然所有人都不愿意幫她,那她就只能選擇自己幫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