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人可能總覺得創業圈是個神秘莫測的行業,里面充斥著各類科技大佬、風投大佬、以及私募大佬。實際上也是這樣沒錯,但任何大佬在最開始的時候,都曾經是**絲來著。
喬布斯、蓋茨、貝佐斯、馬斯克、扎克伯格最開始創業的時候,誰知道他們是誰?不過是功成名就后被奉上神壇,再加上善于營銷的團隊,把他們捧成人人艷羨的腦性感成功人士。
扎克伯格其實是朝露在美國的高中學長,他們上同一所寄宿學校,扎克伯格比她大上一屆,兩人曾在校園里抬頭不見低頭見,上同樣的數學和物理課程。
那時候他不過是個皮膚白皙、長相清秀、說話靦腆的猶太男生,怎么可能預見他之后會因為創建臉書社交網站而成為科技新貴?畢竟就連扎克伯格自己都不能預想到未來,他最開始的目的不過是為了在大學照片數據庫里瀏覽美女,讓大家互相PK美貌值而已。
不能說扎克伯格對她做過什么猥瑣的事情,但是,在高中時期,他就是個略帶些窘迫但又很想跟漂亮女生發生些什么的nerd。所以說,生理本能有的時候真的是我們人類前進的動力與推手。
再說陽翰笙,他在創立現在的公司前是個計算和神經系統領域的博士生,放在頂尖的全美大學里,沒有一萬也有八千。雖然他有過以代號聞名網絡的少年黑客時期,但之后覺得黑客們雖然很酷,但并不具有生產力,所以放棄了在網絡安全破壞的道路上越走越遠,轉而鉆研計算機視覺技術。
他喜歡做有挑戰性的事情,并認為科技應當“以懶為本”,也就是說科技需要自動地幫人類做事,在他眼里這才是更酷的事情。那個時候,人工智能的概念還沒有普及化,只是計算機行業內一個剛剛興起的分支。
他也不是單純因為功利性地看準了這個分支未來的發展,而是更加看重自己在這個朝陽行業里面具有廣闊作為的空間。倘若做出些前所未有的成果,幫助推動科技的改革,豈不是可以名留青史?
故而陽翰笙一下子扎了進去。除了老本行計算機科學專業之外,他還特地申請了加州理工大學的中樞神經系,想要人腦、電腦兩手抓,兩手都要硬。因為要想了解人工智能,必須先了解人,學習認知科學與神經系統科學,才能做好人工智能的系統。
興趣是最好的老師。隨著他真的深入精神物理和神經系統科學研究之后,陽翰笙發現實際的研究成果距離真正能轉化成算法還有很遠的一段距離。
在美國,生物學實驗還屬于勞動密集型,大部分生物系博士學生每天做的工作,和麥當勞餐館做漢堡的工人并無二致,兩者收入也差不多。在研究人腦領域,絕大多數研究人員沒有資源和機會去做真正的科學探索,而只是把大量的時間和心血花在“干零活”上。
于是,在博士生涯的后幾年,陽翰笙又及時調整方向,重新回歸到自己本科時所側重的計算機視覺研究了。在他發生“心境變化”的同期,計算視覺研究這個領域也發生了變化。
在2005年以前,計算機視覺研究最好的工作成果幾乎都是大學研究出來的,或者是微軟研究院這類研究機構研發出來的。但在之后的那幾年,學術界再跟企業界相比,在研究成果與實際應用上看就遜色得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