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滴,皇后“功在社稷”。
您把俺們搞糊涂啦,皇后若誕育皇子,倒也可以說是“功在社稷”,可是,皇后所出,皆為公主啊?
莫非,皇后又有孕了?
也不對啊,即便有孕,也還不曉得生男生女呀!
朕說的不是這個!朕說的是——
皇后一俟冊立中宮,即“簡出宮人”,這不是“功在社稷”嗎?
這?
臣下們瞠目結舌中……
我勒個去——
還真可以算是“功在社稷”呢!
皇后“簡出宮人”,難道不是再尋常不過的一件事嗎?何以可上升到“功在社稷”的高度?
這,就要從世祖武皇帝說起嘍!
司馬炎做皇帝,其本人的服用,并不算如何奢侈,可能還比不上他的某些以奢侈著稱的臣下——諸如何曾、石崇、王愷等;也未進行過大規模的樓堂館所建設——司馬晉的宮苑,完全承繼自曹魏。
但這位老兄有一個致命的弱點——好色,無可救藥的好色。
泰始九年,詔選公卿以下女備六宮,有蔽匿者以不敬論。采擇未畢,權禁天下嫁娶。
這次大“采擇”,好色的老公和嫉妒的老婆還發生了沖突:
司馬炎假模假式的請皇后楊艷(就是楊芷堂姊了)替他選小老婆,“后惟取潔白長大而舍其美者”;司馬炎看上了卞氏女,楊艷義正辭嚴:“卞氏三世后族,不可屈以卑位。”
司馬炎終于火了:老子自己選!
不過,雖發生了令人尷尬的沖突,但夫妻感情并未受到影響,直至楊艷崩逝,司馬炎對她,一直是敬愛有加的。
不過一年之后,泰始十年,又詔取良家及小將吏女五千馀人入宮選之,史載,“母子號哭于宮中,聲聞于外”。
留意,泰始十年是公元274年,彼時,吳還好好兒呆在江南,同晉南北對峙中。
本來,像泰始九年、泰始十年一類的大“采擇”,正常情形,應留待天下一統之后再做的,但是,司馬武帝的生理需求等不及啊!
太康元年(公元280年),滅吳;第二年,即太康二年(公元281年),春,三月,詔選孫皓宮人五千人入宮。
孫皓亦是以好色著稱的主兒,他的眼光,應該不壞,介個……不好浪費呀!
算一算,單單這三次大規模的“采擇”或曰“詔選”,司馬炎就替自己攏了多少小老婆過來?
之后的事情,就是大伙兒非常熟悉的了:
“帝既平吳,頗事游宴,怠于政事,掖庭殆將萬人。常乘羊車,恣其所之,至便宴寢;宮人競以竹葉插戶,鹽汁灑地,以引帝車。”
“殆將萬人”呢。
司馬炎生活方式的改變,對國家政治的影響,不止于“怠于政事”——就是自彼時起,后父楊駿及弟珧、濟始用事,勢傾內外,時人謂之“三楊”,而舊臣多被疏退。
政治格局的變化,原因很復雜,認真說起來,齊王攸直接、間接的影響應該擺在第一位,但無論如何,司馬炎生活方式的改變,同為重要原因之一。
司馬炎日子過得舒爽,但這樣的日子,是要花大錢的,一萬個小老婆,每一個都要衣綾羅、食珍饈,珠寶首飾、胭脂水粉亦是一個也不能少,算一算,攏共要花多少錢?——嚇死個人!
宮內、宮外,城內、城外,所有的禁軍攏在一起,也不曉得有沒有這一萬個小老婆更花錢?
如此花法,就是皇帝也撐不住了,而司馬炎做皇帝,還算有底線,不好意思再向政府伸手了,可一回頭,小老婆們正在嗷嗷待哺中,咋辦?
賣官。
賣官?
是滴。
也不算啥有底線啊!
太康三年(公元282年),即“詔選孫皓宮人五千人入宮”的第二年,春,正月,司馬炎親祀南郊。禮畢,喟然問司隸校尉劉毅曰:“朕可方漢之何帝?”
以清剛著稱的劉毅的回答大出志得意滿的皇帝的意料:“桓、靈。”
司馬炎愕然:“何至于此?”
劉毅:“桓、靈賣官錢入官庫,陛下賣官錢入私門。以此言之,殆不如也!”
司馬炎尷尬大笑:“桓、靈之世,不聞此言,今朕有直臣,固為勝之!”
劉毅為加強效果,說話夸張了些——漢桓帝不去說他,漢靈帝的賣官所得,哪里會“入官庫”?
但無論如何,“陛下賣官錢入私門”,是不爭的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