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士刀被神社視為神圣的神體,并且把武士刀作為信仰的對象。
信長,秀吉以及家康對刀的使用超過了戰力的需要,收集名刀,在太平洋戰爭后存在500萬武士刀,武士刀的精神意義不是單單的武器所能表現出來的。
應仁之亂后,隨著天下崩壞,即便是平民也需要武器來保護自己的財產。
因此在當時,許多平民在15歲的成人禮時,會得到一把脅差,允許攜帶刀的另一階級是所謂的“小農民”,他們時常參加追捕落敗武士,也就是通常所說的落武者狩。
關東的后北條氏動員令要求人們自己負擔弓,槍以及鐵炮。因此,農村的村民就有機會參與戰斗。
幾乎是在同時,土左的長宗我部家也以地租減免的方式,鼓勵普通農兵自備鎧甲和兵器,這一項政策在后世被稱為“一領具足”制度。
在戰國那個組織力極度低下的年代,大名們缺乏組建脫產職業士兵的能力,只能想辦法動用政策來提高農民們的戰斗力。
而這些政策就導致了民間具足和兵器的泛濫,甚至在民間村落間為了爭搶水源而發生的械斗都可以稱得上是小心戰爭了。
自中世以來,刀象征著農民的武裝權以及成年男性的人格和名譽。奪取農民手上的刀,自然就成為了大問題,而現如今秀吉下達收繳刀具的命令,可見其穩定日本底層環境的決心。
豐臣秀吉發布的刀狩令如下
第一條百姓禁止擁有和攜帶刀,弓,槍,鐵炮等武器,若私藏武器,延誤年貢,發動一揆,不服從役人者罰之。
第二條收繳之武器,以鑄造方廣寺大佛的釘子。
第三條百姓應持農具努力耕作,以此事為子孫后代安居樂業之本。
看起來很簡單,但是法令頒布之后,等同于徹底限制約定了人的等級,規定了除了武士奉公人之外,武士刀不再是平民可以擁有的武器。
至1590年天正18年,秀吉再次頒布了浪人停止令,規定除了在農村的武家定期出仕的奉公人以外,驅逐帶有裝備的農民雜兵出村。
并且在第三條中,規定奉公人以外的百姓交出所持有的武器,這從另一方面說明了豐臣政權承認了武家奉公人在農村內持有武器的權利。
同時宣布所有不在籍的武士,也就是大家習慣稱呼的浪人,失去了配有武士刀的權利,正式將佩刀權全部收歸入公。
秀吉的刀狩令是以解除百姓的武裝為目的,以農村存在的武器為前提,從百姓手中奪取帶刀的權利。
在嚴格的身份制度確定以前,武士和一般民眾并無太大區別。武士和惣村的大部分有實力的國人領主結成主從關系,當時的一揆頻繁,而在其中很難區分是否有武士參與了叛亂。而在刀狩令頒布以后,武士和農民就有了明顯的區別。
根據后世的考究統計,在刀狩令下達之后的第一年,僅肥前一國就上交大小刀具一萬六千多把,切實緩解了底層社會的治安壓力。,請牢記:,免費最快更新無防盜無防盜</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