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13日,文行區召開了案件公開聽證會,邀請當地仁大代表、正協委員、人民監督員、律師代表及程勇本人參加,準備廣泛聽取了各方面意見。
在此之前,各級檢察院查找了大量的法律法規、相關案例。
在市院召集擔任特約檢察員的法學專家、法學教授開會進行論證。
那今天又召開了公開聽證會,就是為了廣泛聽取社會各界人士的意見。
當然,張偉和那個醫藥代表也在這個會議里面。
等到會人士都入座以后,會議很快就開始了。
首先是檢察長說話:“這個案子很特殊,也牽動了社會各方人士的關注,上面也很重視,我們也是懷著十二分謹慎的心態來處理這個案子。
尤其是有1000多名白血病的病人,聯名寫信上交給我們,程勇的律師也向我們檢察院寫過情況說明。
我們在聽到這個情況后,心里有所觸動,認為這件案件不像一般的刑事案件。
因為這個案子在犯罪的主觀惡意和危害后果上,與其他刑事案件還是有區別的。
雖然白血病人的這些信我們沒有一個一個看完,但我們檢察官走訪了大量的白血病病友。
他們通過程勇購買印國仿制藥,是案件的證人。
當時我們挨家挨戶去找那些白血病的病友了解案情,把程勇的情況一點點全部查實,做了不少工作。
他們都愿意給程勇作證,說程勇的行為是善舉,請求我們從輕處理。
他們證實了程勇代購的藥是有療效的,也證實了程勇動機不是為了牟利,同時也證實了在整個購藥的過程中程勇也確實沒有牟利。
這是我們目前調查出來的內容,現在請各方代表發言,說一下你們各自的看法吧。”
首先仁大代表說道:“首先說一下,程勇這個犯罪行為不僅僅是為了自己,也為了其他的白血病患者,是情有可原的,應當從輕處理。
但是上面也說了,以人為本的發展理念是我們的核心思想,更是我們政法工作的指導思想!
我認為咱們司法的原則就是以人為本,保障人權。
所以我認為,程勇的行為雖然是觸犯了法律,但是還是需要從輕處理。
就像剛才檢察長說的,這個案子和其他刑事案子不一樣,程勇的主觀惡意不強,所以我支持從輕處理,甚至不起訴處理。”
“好,王委員有什么說的嗎?”
“有。”王委員點了點頭說道:“雖然就像上面說的,他的主觀惡意并不強,但是俗話說的好,法不容情,法律的工作是嚴謹的,我們不能摻雜過多的感情進入。
要是一味的把自己的情感帶入到了法律里面,這樣有可能就會讓后面的案子更加難辦。
所以我支持依法辦理這個案子,但是考慮他行為的特殊性,我也支持從輕處理。”
“好。”檢察長聽到這話點了點頭,“還有哪位有什么其他的意見嗎?”
這是個時候,一個老者舉了一下手:“我來說兩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