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結婚,不得不提的就是戶籍問題。
后世電視劇好多的結婚的情節都與戶口本有關。
比如丈母娘不同意,就把戶口本藏起來,讓自己女兒找不到。
或者兩個年輕男女不顧雙方父母的反對,偷家里的戶口本去登記結婚。
諸如此類,不勝枚舉。
在這里要科普下,
不同時期的偷渡者是如何成為香港合法居民的。
一開始中國公民可以任意出入或者定居于香港。
直到49年以后,大量難民涌入香港。
狹小的香港不堪重負不得不于1974年開始實行“抵壘政策”。
即只要難民能夠抵達市區并且和親友取得聯系即可合法居留在香港。
但是在抵達市區之前就被逮捕則會被遣返。
當年趙子彤的父母都是有親友在香港的。
可惜,最后因為趙子彤的爸爸趙文強因為賭博的原因。
親友才逐漸遠離了他們一家人。
1980年“抵壘政策”取消,非法移民若被逮捕都將被遣返。
不過,此時內地政治局勢也趨向穩定,
逃難到香港的需求也已不大。
所以現在的趙子彤,孫少芬,
包括趙文強都是香港合法居民,擁有香港居民身份證。
而香港小姐的參選條件之一
就是必須持有有效的香港身份證或者護照。
不僅如此,趙子彤還知道在香港,律師的權利真是無限大。
因為她公司就有一個來自香港的律師同事。
香港結婚除了在婚姻登記處進行外,還可以在律師樓進行,
因為很多香港律師具有婚姻監禮人資質。
根據普通法的規定,
在婚姻監禮人面前宣誓登記結婚也視同在婚姻登記處結婚,
同樣具有法律效力。
婚姻監禮人制度的好處就是分散了婚姻登記處長期排隊等候的壓力,
同時律師做為婚姻監禮人可以靈活約定結婚日期,
還可以外出教堂、景區舉行婚禮也同樣有效。
結婚而言手續相對簡單,
完成相關手續后在婚姻監禮律師的主持下即可完成。
所以,在香港做律師真的是挺賺錢的。
因為律師的職權真的很大。
幾乎每個家庭,或多或少都會和律師打交道。
孫少芬聽到這里,也有些懵。
她雖然動過無數次離婚的念頭,但是從來不知道要怎么去離婚。
在大陸的六十年代,他們是去民政局領的結婚證。
當年他們的結婚證還是一張好像小九十年代小學生的獎狀。
上面還有大紅花的標志和**語錄。
“謹記最高指示: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
中間寫著趙文強和孫少芬符合婚姻法規定,頒發此證。
這張結婚證她也一直收著。
后來去辦理香港身份證的時候,
婚姻登記處的工作人員還嘲笑了一番這個獎狀樣子的結婚證。
還給他們補辦了一張香港的結婚證。
這張香港的結婚證更像一份合同。
沒有大紅色,也沒有喜氣洋洋的花朵和國徽之類的。
就是一張a4紙大小的油印紙。
上面寫著甲方和乙方的基本信息和簽名。
趙子彤把這兩張結婚證拿到一起對比,竟然也覺得有些好笑。
在內地,結婚是值得國家和人民高興的事情,喜氣洋洋。
在香港,結婚搞得就跟合伙人開公司一樣,嚴肅認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