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糊之處?有哪些模糊之處?倒要請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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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人明示!”蕭文明用異常嚴肅的口吻反問道。
桑淳元不愧是審案的老手,聽了蕭文明的詰問,依舊是不慌不忙,再次舉出孫佩蘭來做文章:“這份訴狀乃是由他人代筆書寫的,雖有事主的簽字畫押,但也并不能逐字逐句地完全相信。按道理,是應當由本官重新審問核對一邊的。像這樣的大案,只有訴狀和口供互相吻合,這樣才能斷案,等大理寺審查起來才能說得過去。”
好一個桑淳元,他是抓住一只老鼠就要捏出一坨屎啊!
蕭文明原以為這件案子,自己已經做得天衣無縫了,只有孫佩蘭傷心過度、無法說話,這一個意外情況而已,竟被桑淳元一而再、再而三地拿來挑事,著實令人生厭。
然而桑淳元說的,也的確是實話——光靠一張狀子,就要奪走一個人的性命,這世上也哪里有這樣簡單的案件?
這時的蕭文明感到自己就是一個異常認真負責的律師。
他從座位上站了起來,走到痛哭不止的孫佩蘭面前,用低微而又堅決的口氣對她說道:“孫姐姐,你要有冤情現在就說出來,不要給這包庇兒子的狗官推翻案件的機會!你要今天不說,那將來就再也沒有說的機會了啊!”
蕭文明這話,對孫佩蘭有如醍醐灌頂!
是啊,案子都做到這個份上了,所謂是三叩九拜都過去了,就差最后這一哆嗦,哪能就這樣放棄了呢?
已經哭成淚人的孫佩蘭,猛然間站起身來,惡狠狠瞪了被打得鼻青臉腫的桑忠昌一眼,立即停止了抽泣和哽咽,聲嘶力竭地嘶吼道:“說!我要說!我都說!”
說罷,孫佩蘭便將自己的冤屈,一字一句地講了出來。
雖然因為悲傷過度,孫佩蘭的言辭多少有些條理不清,在桑忠昌騷擾孫佩蘭的時間和地點等幾處無關緊要的細節上,同訴狀描寫的還是有些出入,但在其他地方都和訴狀一模一樣。
更因是孫佩蘭親口講出來的,比起冷靜克制的訴狀,又多夾雜了她的情緒,說得是如泣如訴,讓人感同身受、聞之落淚。
公堂之上,兩排肅立的衙役聽了孫佩蘭這樣的哭訴,都感到這民婦是冤屈滔天,而桑忠昌則是死有余辜。
這些衙役之中,有的認識桑忠昌的,也有的并不認識這位大少爺的。
但這些從軍之人,也都是窮苦人家出身,大多有被地主惡霸欺凌的經歷,聽了孫佩蘭這凄慘的傾訴,他們就仿佛是自己的親妹妹、親姐姐被欺負了一樣,好幾個人都跟著流下了眼淚——要不是自己還不得不在桑淳元這里混口飯吃,真恨不得抄起手里的棍子,先把這桑忠昌打一頓再說。
在一邊坐著旁聽的湯光耀和牛慶東兩人心腸要狠一些,對孫佩蘭并沒有多少的同情,但是他們出于理性分析,也覺得此案是非明確、證據確鑿,據此將桑忠昌問罪是絕對沒有問題的,桑淳元就是想包庇,也沒有閃展騰挪的空間。
除此之外,他們更加佩服蕭文明,佩服蕭文明居然能在茫茫人海之中,找到這樣大的冤情。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