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之時都是以禮樂制度來作為治理國家的根本,法不過是禮樂制度的補充。當管仲在朝提出要制定明法,用法來治理國家時,堂下一些守舊的大夫便炸開了鍋似地議論起來了。
如果說禮樂制度下,大家還在一起講究親親,從國君到貴族還都是一個大家庭,所謂的國君也就是一個大家長而已。家人之間嘛,等級雖然森嚴,但身份自然是劃分不清的。
那法是什么?法在一開始便是刑!刑本身就是懲罰,是殘酷,等級森嚴的代名詞。過慣了禮樂制度下親親相隱,刑不上大夫的好日子的大夫們怎么會愿意有個刑法在頭上呢?
因此他們之中立刻有人站出來了,大夫伯偃便說道:
“宰相此言差矣。昔年,天下初立,周公制禮樂而治國家,國家始定,貴賤有序,君臣有禮。當其時也,天下雖不用法而自安。及穆王命呂侯作刑,禮樂崩壞,雖有嚴刑,國亦衰矣。”
伯偃話剛說完,大宗伯公孫奉己也馬上說道:
“嘗聞夏桀制酷法,而湯亡其國;殷紂制炮烙,而周滅其社稷。此二者皆用嚴刑酷法,而諸侯皆叛。且湯以七十里之地而王天下,文王以百里之壤而臣諸侯。故得天下者用德而不用刑。
今宰相一邊言稱“禮義廉恥,國之四維,四維不張,國乃滅亡。”希望用德行教化來感化百姓,另一邊卻想用嚴酷的刑法來治國,禮和法本來就是相反的東西,今棄禮儀而求法,豈非亂國之道?”
小白也沒想到還沒有討論要制定什么法呢,現在卻有一幫人出來鼓吹以禮治天下。難道他們不清楚這天下成了什么樣子,光靠禮樂治天下,天下能夠安定嗎?
再說了,周公制禮樂是不假,那他就沒用刑法啦?刑法本身就是維持統治者威嚴的最好武器,怎么能丟棄呢?像孔子那樣堅定地要求拋棄法律,堅持以禮和德就能治天下的人,那不也用刑來誅殺少正卯嗎?而管仲卻仍在與他們爭辯論:
“法者,天下之程式,萬物之儀表也。圣人制法以制天下而懲奸邪,所以能牧領海內而奉宗廟也。
凡治國者,一定要能夠使用他的人民。使民用者,必法立而令行也。故治國使眾莫如法,禁淫止暴莫如刑。先王之治國者,不淫意于法之外,不為惠于法之內。威不兩錯,政不二門。
有法度制之者,不可巧以詐偽。有權衡之稱者,不可詐之以輕重。公平而無所偏,故奸詐之人不能誤也。如無法,則官之失其治也,是主以譽為賞,以毀為罰,這才是亂國之道啊。”
眼見著管仲在朝堂上鼓吹的依法治國;伯偃和公孫正己等人主張以德不以法,繼續按照禮樂來治理國家。雙方人馬各抒己見,討論到底是法重要還是德重要。雖然大多數人都明白刑法的重要性,但人人都是趨善避惡的,當然不肯直接說嚴刑酷法就是要比道德感化要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