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選擇諸路轉運按察使時,范仲淹翻閱班簿,發現不稱職的一筆勾去,毫不留情。
富弼不無擔憂地說
“一筆勾下去,就會有一家人痛哭啊。”
范仲淹則回答說
“一家哭總好過一個地區的百姓哭。”
十月二十八日,仁宗下詔,施行磨勘新法。新法實行后,明黜陟也就見之于行動。
十一月十九日,朝廷對恩蔭制度,作出新規定;二十三日,下任子詔,增加恩蔭的年齡限制和恩蔭范圍,但對高、中級官僚的子孫及期親、尊屬仍用舊制,沒有任何限制。
慶歷四年1044年三月十三日,頒布貢舉新法,加強儒家經典在科舉中的比重,并允許州縣立學,把學校教育與科舉考試結合起來。
本以為,這慶歷新政可以維持下去,然而,慶歷四年1044年四月,因新政實施后,恩蔭減少、磨勘嚴密,希圖僥幸的人深感不便,于是毀謗新政的言論逐漸增多,指責范仲淹等是“朋黨”的議論再度興起。仁宗對朋黨之論也開始產生懷疑,范仲淹提出“小人之黨、君子之黨”的說法予以反擊,歐陽修也撰寫朋黨論一文上奏仁宗。
五月,范仲淹與韓琦上疏仁宗“再議兵屯、修京師外城、密定討伐之謀”等七事,并奏請擴大相權,由輔臣兼管軍事、官吏升遷等事宜,改革廣度和深度進一步增加。
六月,夏竦令人依照石介筆跡,誣蔑富弼欲行伊霍之事,私撰廢立詔草。仁宗雖不相信,但范仲淹等人惶恐不安,時邊事再起,范仲淹請求外出巡守,仁宗任命為陜西、河東宣撫使,仍保有參知政事的頭銜。八月,富弼亦以樞密副使離京,出為河北宣撫使。慶歷五年1045年正月二十八日,范仲淹被罷去參知政事,知邠州、兼陜西四路緣邊安撫使。同一天,富弼亦被罷去樞密副使,改任京東西路安撫使、知鄆州。
第二天,杜衍被罷為尚書左丞,出知兗州。
二月初四,罷磨勘新法、任子新法。
三月初五,韓琦罷樞密副使,加資政殿學士,知揚州。至此,主持變法改革的主要人物,全被逐出朝廷。
二十三日,廢除科舉新法,恢復舊制。
八月二十一日,歐陽修罷河北都轉運使,改知滁州。
至此,慶歷新政徹底失敗。
范仲淹整頓官僚機構的六項措施,只不過是微小的改革。至于其它四項如“均公田”、“厚農桑”、“修武備”、“減搖役”,更談不上徹底的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