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容的就是宗周時期鼎盛時代,國人的官社組織在慶祝一歲豐收之際的和諧情況。
到了秦代,這個制度在商君之手,漸漸演化為了其耕戰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張越在石渠閣和蘭臺,就閱讀了無數相關文牘和簡牘,甚至還閱讀過漢室歷代天子對于鄉社組織的一些指示和詔命,并知道了很多迄今依然有效的漢律相關條文。
所以,他自是有備而來。
他對劉進詳細的介紹起自己的計劃。
“臣打算暫時在枌榆社或者新豐鄉進行相關嘗試……”
“首先,是建立鄉社組織的骨架……”
“以亭里為單位,命各亭推舉一到六人不等的五十五歲以上長者,為鄉正彈……”
“正彈人選,除有年齡限制外,還有責任限制……”
“既獨為漢軍仕伍,非為責庸者,方有資格為之,或為漢官吏,百石以上致仕者……”
這個限制,既是為了討好和拉攏地主豪強士大夫階級,更是一個鄉社組織能夠長遠存在的基礎。
事實上,張越很清楚,哪怕是在后世的西方,所謂的民豬制度,也經歷過有限限制投票人的時代。
說起來,古典中國,確是一個神奇的時代。
尤其是秦漢兩代,不僅僅有著村民有限自治互助的鄉社,還有著商賈民豬自治制度——平賈。
百姓,也基本都有著組織和靠山。
特別是在邊塞一帶,張越從閱讀的簡牘之中得知了一個可怕的事實——哪怕在如今,漢室邊塞的移民,也全部都是帶著強烈準軍事化組織色彩的。
譬如大司農組織的前后六十萬河西地區移民,就全部都是平時為農,戰時為兵。
這不僅僅是制度,還有契約約束。
所有移民,都要跟官府先簽一個契約,承諾無條件的從事和參與任何的國防工作。
而相對應的,大司農則無償提供給這些移民屋舍、土地、農具以及種子、口糧。
在某種意義上來說,如今的漢家邊塞的郡縣,特別是酒泉、張掖、居延以及輪臺地區,在事實上就是商君時代的耕戰制度下的社會。
所有人民,全部是國家戰爭機器的一個零件。
也正是如此,漢室才能在河西地區和幕南地區甚至在大漠和西域堅持到現在。
不然,倘若什么都要從內地運過去,大漢帝國早就被拖垮了。
但張越很清楚,邊塞的制度,只能適合在邊塞推廣。
到了關中,甚至關東地區,就不行了。
他也不想只是刷一波聲望和經驗,拍拍屁股就走。
他想要的是一個切實可行的,可以推廣到天下的村民自治和官民互助組織。
這個組織,既要符合目前的實際,同時也要具備互助的能力。
至少要可以將百姓,將人民的力量組織起來。
一人力薄,十人力多,百人可以開山,千人能夠鑿河,萬人則足以移山倒海!
他的小水利計劃,也必須要有一個這樣的組織來實施和維護。
不然,修了也是白修。
龍首渠鑿開二三十年了,但,到了現在,某些地段,已經因為缺乏足夠良好的維護,而出現了荒廢。
劉進聽著,卻是精神一振。
張越所說的東西,在他看來,已經具備可以操作的空間。
更符合他心里對先王之制的幻想。
以長者賢良為支柱,組織百姓,勸耕百姓。
只是……
“侍中為何要突出正彈人選必須曾經服役,且非通過責庸逃役者?”劉進有些不太理解,他覺得這樣的設置,豈非一定會突出武人的政治地位?
而漢室現在的武將集團的力量,不是太弱,而是太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