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竟這件事不是陳旭準備充足的應戰,失敗一次最多掉點兒人品而已,而且可能還會激起民間的憤慨,同仇敵愾的對付猖獗的法家門徒。
但如果諸生再次因為此事鬧嚷起來,皇帝必然會再次惱怒。
如果鬧的壓制不住,或許李斯會再次祭出焚書這種惡毒的計策……
我靠,這特么的是個連環計啊!
李斯玩的這一手太歹毒太特么不要臉了。
陳旭越想越覺得心驚膽戰。
自己用報紙、百家論壇和文學院綁架全國的百家門徒來對抗李斯,沒想到反而被李斯抓到了漏洞狠狠的反擊了一把。
而這次反擊陳旭竟然找不到任何獲勝的方法。
因為皇帝不可能支持他廢棄法術治國的策略。
而陳旭自己也不會是廢棄法術的支持者,法制是必然,不可能廢除,只能去修改,廢棄其中不合時宜的嚴法苛法,重新編制適合眼下大秦的各種新的律令,以此解放生產力,激活民間的熱情和力量,鼓勵耕織和工商業發展。
這篇法術十弊論的確有些論點切中時弊,如果真的是李斯授意,那么看的出來李斯也必然知道這些法術的積弊之處,不肯改的目的自然還是商鞅那一套愚民之術的理論在作祟。
這是這個時代法家門徒的通病,法律在他們眼中就是壓制百姓和維護王權的最有效的工具。
但這篇策論最后卻是要求徹底廢止法術治國的策略,一切推倒重來,但卻又沒有提出一個更好的治國方案,導致這篇策略就是虎頭蛇尾,**裸變成了挑釁。
安魚粱雖然支持廢棄苛法,但眼光仍舊受限越這個時代無法超越,認為這篇策論有道理,因此才沒有考慮后果將其發布出來。
因此李斯有絕對的把握認定秦始皇不會廢棄法術治國的策略。
而只要皇帝不支持廢除法術,那么任憑陳旭如何跳的歡暢最終也無法改變結果。
“不要臉……太不要臉了……”
陳旭捏著下巴在書房里走來走去,使勁兒薅頭發捏下巴,但一直走到天黑也沒想到一個計策來對付李斯明日的責難。
“算了,天要下雨娘要嫁人,明天只能被李斯按在地上摩擦唱征服了!”
陳旭最后實在沒轍,干脆釋放了穿越到大秦之后第一次阿Q精神光環,決定明日當一次縮頭烏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