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法家畢竟不同于儒家,畢竟至少在理論上已經有了平等的思想基礎,也就是說已經具有了超越儒家的先進理念,只不過時代局限性讓法家門徒無法突破思想的束縛而已,陳旭要做的不是廢棄法術治國,而是推行新的法術理念,而不至于讓華夏再次走向以人治為主的方向,畢竟法制才是人類未來發展的正確方向。
后世之所有以有大量的法學家在清末開始大力推崇商鞅韓非子,主張學習西方文化甚至****,推行民主與法制,就是因為感覺到以孔孟思想為基礎的人治已經完全跟不上人類文明的發展了,繼續下去只會讓中國越來越積弱,積重難返之下必須要經歷一次刮骨洗髓似的過程才能獲得新生,因此在民國時期內憂外困的局面之下,誕生了大量的法學大師甚至思想活躍的文學大師。
實際上民國時期有點兒像春秋時期的百家爭鳴,不光是思想和文學異常繁榮,就連藝術也異常繁榮。
只不過這種繁榮沒有持續多久便因為二戰再次走向衰落。
后來新中國重新提倡了百花齊放百家爭鳴,但那也只是曇花一現然后就盡歸塵土。
既然如今的大秦有了法術治國的基礎,陳旭自然也可以借助這個基礎,將大秦往前推一把,跳出時代的局限著眼未來,用新的法術思想推行新的法術治國。
眼下有了陳平等一群起于微末的新生代文士階層的幫助,有幾乎天下所有商人的支持,還有朝堂之上受益于商業諸多方便的大臣支持,再加上皇帝的授權,這次的商律改革幾乎不會有任何問題。
即便是其中會有些波折,但最多也可能出現在一些律法條令太過超前引起的不適應,因此這些都是陳旭需要從民間廣泛征求意見的原因。
符合時代,符合當前的國情,符合上到皇帝下到商賈平民的認知習慣,整理之后推出一套新的商律,這就是陳旭的目標。
等過上十年八年,等大秦的一切都在他的規劃之下走上法制的正軌,許多不合理的地方再重新修改。
在這個期間,陸續有一些精通商業和律法、對陳旭修改商律感興趣的民間人士前來報館面試,甚至還有大量商賈從其他郡縣趕來陳情,陳旭也因此收羅了十多個眼界開闊思想活躍的人士,同時邀請一些商賈代表,還包括楊堃和范采盈兩個最得力的手下,連續召開會議傳達自己的指導思想,然后慢慢根據大秦的商律和收到的各種稿件開始著手審編校訂新的商業律法。
陳旭對于新商律的要求也細也很全面,將以前商律中很模糊的條令全部都單獨拿出來逐條討論,然后匯編整理成一個大體的商律框架,其中包括《工商注冊管理法》、《產品質量法》、《稅務登記管理法》、《合同法》、《生產管理法》、《特殊商業經營管理法》等,這些新法覆蓋所有包括行商、坐賈、工匠、制造、質量、合同、稅務等當前所能覆蓋的一切和商業有關的行業和行為。
而對于陳旭列出的這些新法令的指導意見,所有參與的人都被陳旭的大手筆和嚴謹態度震驚的五體投地。
這些法令一旦推出,將對如今大秦的商業模式產生巨大的震動,當然也會讓商業行為變得更加規范和合理,而且也更加便于朝廷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