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祖禹力辭:“臣伏見仁宗之初,孫奭為侍講學士凡七年,乃兼龍圖閣學士。
神宗初,司馬光、呂公著皆以翰林學士兼侍講,初不兼學士之職。
臣叔祖鎮再入翰林,治平中以侍講學士知陳州,神宗召還,復為翰林學士,亦止兼侍讀,不帶學士。
臣于去歲蒙除禁職,今不朞歲得兩學士,在臣之分,夫豈敢安?”
不許。
范祖禹這項任命,是高滔滔和趙煦對他講學和整理仁宗頒行敕告的表彰。
其中涉及到一項最近的德政,罷免力勝錢。
力勝錢,其實就是一種過路費,交通費。
宋朝的漕運發達,各地官府會對船只會收取過路費,而且不管是實載還是空載,都要收。
蘇軾在離任之前曾經結合自己在浙江救災時遇到的實際情況,上章言此稅之弊:
“臣聞谷太賤則傷農,太貴則傷末。
是以法不稅五谷,使豐熟之鄉,商賈爭糴,以起太賤之價;災傷之地,舟車輻湊,以壓太貴之直。
自先王以來,未之有改。
而近歲法令始有五谷力勝稅錢,使商賈不行,農末皆病,臣竊為圣世病之。
只如去年浙中水災,陛下使江西、湖北雇船運米以救蘇、湖之民,蓋百余萬石。又計糴本、水腳,官費不貲,而客船被差者皆失業破產,無所告訴。
與其官私費耗為害如此,何似消去五谷力勝稅錢一條,只行天圣附令免稅指揮,則豐兇相濟,農末皆利。縱有水旱,無大饑荒。
雖目下稍失課利,而災傷之地,不必盡煩陛下出捐錢谷如近歲之多也。”
大蘇是非常聰明的人,他看到了朝廷設置的這個稅種,好像是得到了利益,其實帶來的損失卻遠比稅收為大。
當然大蘇并不是從利字出發,而是從義字出發,看到了商路通暢,貨物流轉,對民生帶來的巨大好處。
等到抵達揚州,蘇軾并沒有就此撂開手,依舊孜孜不倦地上奏:
“今隔一路之外,豐兇不能相救,未為良法。須是盡削近歲弊法,專用天圣附令指揮,乃為通濟。
五谷無稅,商賈必大通流,不載見錢,必有回貨。見錢、回貨,自皆有稅,所得未必減于力勝。
而災傷之地,有無相通,易為賑救。官私省費,其利不可勝計。
今肆赦甚近,若得于赦書帶下,光益圣德,收結民心,實無窮之利。臣尋與范祖禹具奏其狀矣。
竊揆圣心,必有下酌民言,上繼祖武之意。兼奉圣旨催促,祖禹所編仁宗故事尋已上進訖。
臣愚竊謂陛下既欲祖述仁廟,即須行其實事,乃可動民。
蓋謂此事出于天圣附令,乃仁宗一代盛德之事,入人至深,及物至廣,望陛下主張決行。”
蘇軾提到自己和范祖禹一起收集過仁宗時候的敕告,發現仁宗在天圣年間的一道附令里曾經做過批示,要求免除力勝錢。
只不過后來不知何時起又被恢復了。
其實蘇油覺得這只是大蘇為朝廷粉飾,仁宗這道附令,可能壓根就沒有被執行過。
這種情形,與另一個時空改革開放民力復興之初,各地政府狂設路卡狂收過路費那般,如出一轍。
還真特么太陽底下沒有新鮮事兒。
但是不管如何,蘇軾和范祖禹翻出這道附命,這就是“故事”,有所“依憑”,于是趙煦下詔,命戶部參照施行。
蘇元貞也是非常能干的大臣,半月之間便料理明白,而且不但將免稅范圍只限定于船只、還包括了車輛;不只限于糧食運輸,甚至還包括了其余貨物運輸。
民間大得便利,路上和水上的車輛船只一下子增多了起來。
交通過路費,在各州縣的行坐兩稅上,基本又撈了回來。
這就叫不費而惠,于是趙煦下令,賞賜了范祖禹、蘇元貞,表示嘉獎。
大蘇就算了,免得又給他招口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