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子才不嫁這樣的軍人呢!
“孤還沒有說完。若是在戰事中傷殘不能繼續服役的,衛里要一次性給予五十兩補助,并盡力幫助其找一份差事。嗯,到時候孤帶個頭,孤以后南華宮的門房,優先使用橫海衛的傷殘士兵。”
“多謝殿下關愛士兵,我等必當緊隨殿下其后。”
“好,孤接著說,戰死了的,一次給予家屬一百兩補助,有未成年孩子的,一個孩子補貼五錢銀子,女孩子衛里負責養到十五歲,男孩子負責養到十八歲。”
“殿下恩德,我等莫名感激!”
“還有,現在朝廷有將罪犯充軍的習慣,對于這一點,畢竟是朝廷現行法度,孤不能多說什么。但是孤認為,軍人,保家衛國,若是一點榮譽感都沒有,這戰力什么的也就不能做太多指望。所以,以后要想入橫海衛當兵的,必須家世清白。若是朝廷非要把罪犯派進來充軍,那這樣的人,也只能在軍中充當雜役和苦力,在其罪孽沒有被贖清之前,絕對不能做戰兵!”
這段話說完之后,屋子里的軍官紛紛歡呼著起立:“殿下英明!”
“哈哈哈哈~~諸位,好處說完了,接下來說的規矩可能就不太好聽了。”
“殿下如此厚待我等,我等哪里還有任何怨言,請殿下示下。”
“嗯,接下來第八條,不準以任何理由克扣士兵軍餉,整個橫海衛的軍餉發放,將由孤的大掌柜曹三喜派專員來進行逐一發放。若是有敢克扣士兵軍餉的,嘿嘿,斬首!嗯?曹文詔,你有什么要說的?”
“殿下給了我等如此豐厚的年俸,若是哪個黑了心的還要想著喝兵血,斬首都是輕的。此條末將無異議。只是末將想的是,若是那些士兵表現不好,訓練不出力,作戰的時候畏縮不前,難道也要足額發放餉銀?”
“曹千戶這個問題正是孤要說的第九條,本衛嚴禁對士兵進行任何侮辱性懲罰,什么斬手、斷腳、刖鼻、插箭游營等等,一律不準!士兵犯錯,根據犯錯輕重,只能用不等數量的軍棍伺候!當然,上了戰場不聽號令,甚至畏敵不前乃至敵前逃跑的,一律斬首!簡而言之,這個橫海衛,只能因為戰事導致殘疾,決不允許我們自己把士兵弄殘!可都聽明白了?”
“是,我等領命!”
“第十條,各級軍官,不準以任何名義收養家丁!所有士兵,必須一視同仁!如果發現有收養家丁的行為,軍官退回原籍,士兵驅逐出營!”
這一條說出來后,軍官們雖然心里多少有點不舒服(高級軍官年俸那么高,養幾十個家丁完全是可以的),但想到整個橫海衛的士兵待遇都這么好,估計也沒人愿意給人做家丁,所以,大家也還是認了。
“第十一條,孤知道,現在地方上那些文臣,逢年過節都要給上官和兩京諸部奉送各種額外收入。此事,孤現在也不能多說什么。但是在這橫海衛里,軍官、士兵晉升、獎勵,只能按照實際貢獻和戰功進行,絕不能因為賄賂、獻媚導致忠勇之士不得晉升,而奸猾無恥之徒反而官運亨通。孤會讓袁先生在衛里設置憲兵隊,除了管理軍官、士兵的風紀言行外,重點就是查處各種貪污賄賂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