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貞丟下竹簡,猛然起身。程偃疑道:“從昆陽來,欲往繁陽去。……,荀君,會是樂進么?”許仲接口說道:“必是無疑。……,荀君稍待片刻,待我叫了小夏、小任,咱們再去。”——樂進之前路過繁陽時,荀貞十分厚待,雖不知原因,但定是想與之結交無疑,今聞他有事,肯定不會不管。許仲說完,即快步往后邊舍中去。
“把馬牽出來!我先去。你們隨后跟來。”荀貞兩三步奔入堂內,取了佩刀,往院外疾走。那個佐史叫道:“荀君,還有一事。”
荀貞腳下不停,邊走邊問:“何事?”
“小人今兒去縣里時,正趕上郡里的公文送到,何郡守被召入朝廷,拜為侍郎,來了一位新郡守,乃南陽人,名叫陰修。”
換了一個新郡守,對郡中的官吏來說是件大事,但對荀貞而言,卻不如樂進。他胡亂點頭,應了句:“等我回來再說。”在官寺門口,等許仲等將他的坐騎牽來,拿刀上馬,揚鞭叱咤,沿著官道,往桑陰亭疾馳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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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十一個亭。
出土的尹灣漢簡《集簿》中記載了東海郡下轄的鄉、亭、里的數目,分別是一百七十,六百八十八,兩千五百三十四,三者比例約為:1:4:15.
書中的這個鄉是大鄉,故此多寫了幾個“亭”、“里”的數目。
2,民戶兩千余,口近萬人。
《后漢書?百官志》引《漢官》曰:“鄉戶五千,則置有秩”。
《續后漢書》曰:“凡縣戶五百以上置鄉,三千以上置二鄉,五千以上置三鄉,萬以上置四鄉”。
如果將這兩條記載放在一起,就會得出一個矛盾的結果,即:能達到“戶五千”的鄉少之又少,因此《秦漢官制史稿》認為“戶五千”有誤,當為“五百或一千”。
但從出土的漢簡《東海郡吏員簿》中可以看到,東海郡共有一百七十個鄉,設鄉有秩的只有二十五個,比例很小,所以《漢代鄉官研究》則據此認為“戶五千”之說應無誤。
此兩說皆有道理,俱列在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