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訾算之時,豪強、大族家里‘自占’多少就是多少,窮人家里卻連多雙‘不借’都要加算。搞得整鄉的百姓連樹都不敢種一株;屋頂漏雨,也不敢多加一塊泥!”
——訾算,即財產稅。家訾一萬,交一百二十錢的稅。“自占”就是自己向衙門申報、注冊、登記家訾。依法,“自占”若有隱瞞、不實等情況,是要受到重罰的。
宣康是西鄉父老宣博的族侄。鄉里看在宣博的面子上,從來沒有為難過他家。他又是只管讀書,不理外事的。對這個里監門所說的種種情形,他只覺得聞所未聞,不敢置信,義憤填膺,大聲地質問道:“你們為何不去上告?”
里監門對他此問嗤之以鼻:“上告?往哪兒告去?百姓們因為交不起口算,連孩子都不……。”這個里監門說到此處,似是忽然醒悟失言,忙收聲閉嘴。
“都不怎樣了?”
里監門不肯說了,從小任手上拿過木椀,轉身就走。小任叫了他幾聲,他置若罔聞,快步走回塾中,掩上了門。宣康莫名其妙,對荀貞說道:“怎么說到半截不說了?怎么跑去塾里了?”
荀貞喃喃說道:“‘連孩子都不……’,‘連孩子都不……’。”想起了一件曾經聽荀衢說過的事,熙暖的春陽之下,他卻毛骨悚然,只覺如墜冰窟,“難道當年在汝南郡發生過的慘事,竟也出現在我潁川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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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車班班,入河間。河間姹女工數錢,以錢為室金為堂,石上慊慊舂黃粱。梁下有懸鼓,我欲擊之丞卿怒。
這首歌謠肯定是經過了文人的加工潤色,只是不知在加工前原文是什么。
2,“自占”就是自己向官寺申報、注冊、登記家訾。按例,自占后,地方官吏還應該再核實一遍的。
《魏書?曹洪傳》:“初,太祖為司空時,以己率下,每歲發調,使本縣平貲。於時譙令平(曹)洪貲財與公家等,太祖曰:‘我家貲那得如子廉(洪字)耶’。”
“平貲”即按照家訾的多少,予以平定“戶等”。如“大家”、“中家”、“小家”或“上家”、“下戶”之類。曹洪家很有錢,譙縣的縣令把他家和曹艸家評定為一樣的戶等。曹艸因此很不樂意:“我家哪兒有曹洪家有錢!”曹洪“家富而姓吝嗇”,他可能是為了躲稅而在“自占”的時候隱匿了部分財富,當然,也有可能是譙縣的縣令不敢把曹艸家的戶等定在曹洪之下。
3,只從正旦至今,不足三個月,已收了十次算錢。去年一年所收之算錢,一人合近五百錢!每當收算錢之時,從早上到晚上不停歇,狗能叫喚上一夜!
湖北江陵鳳凰山十號漢墓里出土的簡牘資料中有有關漢代算賦征收情況的記載,按照上邊的記載,“市陽里”一個里的算賦,五個月內共征了十四次,每“算”合計二百二十七錢,以此推算,全年的算賦每人當在五百錢上下。——鳳凰山漢簡反應的且是文、景時期的情況。“文景之時,尚且如此,至於其它時期就更加可想而知了”。
《后漢書?劉寵傳》:“他守時吏發求民間,至夜不絕,或狗吠竟夕,民不得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