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上所述,本朝之刺史,首先,督查對象遍及州部內一切的朝廷命官,強宗豪右,諸侯王,其次,可插手地方行政,再次,有選舉、劾奏之權,再再次,非常之時,有領兵之權,實際上已由監察官演變成了地方上的高級行政長官。可謂:州任之重,由來已久。
因此之故,刺史雖只有六百石,位下大夫,但二千石的文太守卻沒有自恃身份,傲慢相待。說起來,刺史六百石卻能監郡國守相二千石,這卻是天子權術,“夫秩卑而命之尊,官小而權之重,此小大相制,內外相維之意也”,是“以輕馭重”。刺史和守相,一個位卑,然有監察之權,一個雖受監察,然而位尊,彼此間小大制約,權力平衡,這樣做可以避免地方上出現尾大不掉的局面,可以加強中央集權。
……
小吏絡繹有報:王允行至某鄉,王允行至某亭。兩刻鐘后,王允的車駕進入陽翟城。
又等了一會兒,車輪行駛的車輪音和駿馬前行的馬蹄聲傳入了府門前諸人的耳中。
荀貞於人群中舉首望之,順著街道前望,很快,看到了一隊車騎行來。
為了迎接王允,文太守令人把街上清理了一遍,打掃得干干凈凈,灑了水,不許百姓行走,在街道兩邊派了郡卒、吏員侍立。這隊車騎便在兩列郡卒、吏員的夾道侍立下,於空無一人的街上,馳行到了太守府門前。
這隊車騎前有引導,后有卒衛,儀仗俱全,前導、儀仗之后是一輛三馬所拉之車,此即王允所乘之傳車了。
漢之傳車制度,最尊的是六匹馬或七匹馬所拉之車,這種傳車是“殊禮”,只有代天子出征的將軍可以乘坐,或者外地的王被迎為天子時可乘,次為四馬,大夫所乘,再次為三馬,下大夫所乘。刺史六百石,位下大夫,所以乘三馬之車。
依照制度,刺史所乘的傳車四周垂赤帷裳,但眼前這輛傳車前邊的紅色垂帷卻被去掉了,從外邊就可看到車內之人。
因為前有文太守、費暢、鐘繇等吏阻隔,荀貞暫不能看到車內之人的相貌,只隱見一人黑衣高冠,按劍立於車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