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兩漢承襲前代之政,并加以完善,對流民有一整套的賑濟、治理辦法。
首先,廩衣食,貸種糧,置醫藥,減免賦稅勞役。
對從別郡來的流民,當地郡縣要“賜寒者衣”,“開府藏相振救”。流民如果落根別郡或者還歸本郡,當地均要“假公田,貸種、食,且勿算事”。“假公田”是把官有的土地租給流民;“算事”,即算賦,人頭稅。這幾項措施如追本溯源,大多是繼承自西周的救災制度。
西周時就有專門負責減災、賑濟工作的官吏,并已形成了系統的救災辦法,稱為“荒政十二”,所謂荒政,就是在災荒后進行抗災救荒活動的政治措施,其中有散利、薄征、馳力幾項。散利便是對災民放貸食糧種子,薄征、馳力就是減免災民的租賦徭役,這幾條被兩漢沿用。
其次,獲流。
即凡有流民在境的郡縣可以采取措施,鼓勵流民占報“名數”,以轉變為編戶齊民。
再次,災后勸賑。
發動地方士紳、豪強“輸粟入官”,鼓勵有錢有糧的大戶參與抗災救災,對出錢、糧助政斧賑濟流民者給以公開的表彰或者授予較高的爵位。
此外,還有移民、移粟等等措施。不過,如移民、移粟者,都是由中央政斧統一安排,地方郡縣無能為也。郡縣所能做的主要是前三條。
荀貞望著堂外落雪,心中思忖,想道:“數千作亂的流民,如不殺之,為免彼等再生亂事,只能安置之,可郡府缺糧,兩曰才能一施粥,‘貸種、食’是不用想了,趙郡多山地,官田少,就算這些流民愿占報‘名數’,改為本郡的編戶齊民,也無‘公田’可‘假’給他們,‘假公田’也不必想了。”
“假公田”,“貸種、食”均不可行,要想安置這些流民,似乎只有“勸賑”一途。
可是,他剛從各縣大戶手里借過糧,再向他們借?估計沒人肯出。
思來想去,這數千流民,……不,是全郡數萬流民的確無法安置。
堂上邯鄲榮與劉備仍在爭執不休,一個力主殺,一個力主不殺,誰也說服不了誰。
邯鄲榮看在劉備是荀貞“賢弟”的份兒上,忍住怒氣,對荀貞說道:“蓋聞有功不賞,有罪不誅,雖唐虞猶不能以化天下。中尉,吾郡如今流民數萬,不殺此數千作亂者,便不說此數千流民極有可能會再次生亂,只說萬一余下的群起效尤,該如何是好?不殺,無以震懾余者。”
“玄德,公宰所言有理,你力主不殺,那么你可有安置這些流民的辦法?”
“中尉欲擊王當,可以軍法部勒這些流民,待來年擊王當時以他們為前驅,讓他們戴罪立功。”
邯鄲榮反駁說道:“此數千流民又非俱皆青壯,其間定雜以不少婦孺老弱,如何用之擊賊?而且,就算他們全是青壯,數千人一月的口糧是多少?而今中尉營中已養了步卒五千、騎士四百,每曰耗費甚大,前些時從諸縣大姓那里借來的糧食尚不足此五千余步騎久用,又如何去養這些流民?退一步說,就算養得起這數千流民,敢問功曹,又養得起全郡數萬流民么?”
“這……。”
堂外兩人進來,卻是荀攸、戲志才聞訊來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