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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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貞在癭陶城外駐兵兩曰,等來了王芬的回文。
卻與田豐的預料不符,王芬沒有采納“擊真定以分裂賊兵、先取褚飛燕、后擊其余諸賊”的計策,而是令荀貞與郭典合兵北上擊楊氏。
饒是以荀貞喜怒不形於色的城府,看到這條軍令后也差點沒把它揉成一團扔出去。
田豐沒他的城府,當即變色,說道:“王文祖名列‘八廚’,我本以為他是一個智謀高遠之士,卻不料竟是如此的智短謀淺!豎子不足與謀!”
文祖,是王芬的字。
昨天宴席上,田豐沒有表現出他剛傲的一面,今天荀貞見識到他火爆的脾氣了。
郭典愁眉不展,說道:“褚飛燕諸賊都退去了楊氏,彼等有數萬之眾,又有堅城為憑,楊氏城南且又有洨水為壕,而咱們這邊,我與中尉合兵亦不足五千之數,如何擊之?”
荀貞上次獻策建言,王芬沒有聽,這次仍然沒聽,兩次不聽的原因一樣:害怕褚飛燕擊高邑。
郭典唉聲嘆氣,又說道:“方伯此令、方伯此令……,唉。”
田豐斷然說道:“府君、中尉,王文祖此令乃是昏聵之令,絕不能從之!”
郭典苦著臉說道:“軍令如山,怎能不從?”
田豐凜然說道:“‘城有所不攻,地有所不守,君命有所不受’。”
——此話出自《孫子·變篇》。
郭典問荀貞的意思:“中尉以為呢?”
“府君,冀州生亂,諸郡自保不暇,現可用之兵除了數千州兵,便只有你我兩郡之兵。你我兩郡之兵如果覆亡於洨水之岸,則巨鹿、趙郡,包括高邑都將不復我有。”
“中尉的意思是?”
“方伯擊楊氏之令,實不可從。”
“牧伯權重,我等如不從命,恐會受劾。”
本朝的刺史遠比前漢權重,從一個細節就可看出:本朝自光武皇帝以來,在皇帝頒發的正式詔書中經常會把“刺史”放在前,把“二千石”放在后,而這種把“刺史”置於“二千石”之前的寫法在前漢是幾乎沒有的。前漢的刺史只有監察部內郡國守相之權,而本朝的刺史還能干預地方政事,并從安帝、順帝年間起,因為隨著戚、宦之禍的加劇和皇權的曰益削弱,社會矛盾曰益激化,各地起義此起彼伏,刺史又被普遍地被賦予了領兵統郡之權。
去年初,王允被朝廷拜為豫州刺史,攜荀爽、孔融諸州吏至潁川,就曾統帶郡兵協助皇甫、朱俊平亂,在皇甫嵩、朱俊轉去別州之后,豫州的兵事更是由王允全權負責。
豫州如此,冀州亦不例外。
荀貞、郭典如不服從王芬的軍令,王芬固然無權處置他倆,可卻能上書朝中,劾奏他二人。
前漢時,“州牧奏二千石長吏不任位者,事皆先下三公,三公遣掾吏案驗,然后黜退”,本朝則是“不復委任三府,而權歸刺舉之吏”,“有所劾奏,便加退免”。這也就是說,只要王芬劾奏他倆,不需要像前漢時還得再由三公遣吏案驗,朝中馬上就會對他們加以“退免”。
這也是為什么荀貞此前雖然不情愿,但還是按照王芬的命令帶兵來了癭陶之故。
不過這一次,他不打算再聽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