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群沉吟說道:“郡守,二千石也,如舉非人,即系囚郡獄,是否太苛?”
荀貞笑道:“非苛不足以得材,亦不足以平州議。”
“舉非其人,系囚郡獄”,這八個字主要是給州中士人們看的。
是在告與他們知道:以前陶謙親用小人,賄選成風,從今以后,荀貞主政,將不會再出現這樣的情況,徐州的政治環境、郡縣風氣都將會與陶謙時截然不同了。
至於會不會出現郡守“舉非其人”,荀貞并不擔心,樂進、邯鄲榮、王朗、陳登皆非貪吏,不可能會在這種事情上收受賄賂,徇私舞弊。
陳群說道:“明公求真賢之心,於此檄中可見一斑。待此檄傳至諸郡,郡國士人必美明公德。”
荀貞一笑,吩咐陳儀,說道:“將此檄拿去給文若,叫他擇日下傳。”
陳儀領命,捧檄出堂。
由郡國舉孝廉,讓荀貞引申開來,想到了舉茂才、察廉吏兩事。
舉茂才是州長吏的權責,察廉吏是領兵將軍的權責。
荀貞現掌徐州,又有將軍名號,雖為雜號將軍,然實領兵馬,故此,今年他可舉茂才一人,察廉吏兩員。
茂才的察舉始於前漢武帝時,著名的“蓋有非常之功,必待非常之人”一句便是出自武帝令州郡舉茂才的詔書中。茂才和孝廉一樣,吏民皆可受舉,因員額少,州刺史所舉,加上三公、光祿、司隸和位比三公的將軍所舉,每年總計也不過二十來人,所以在地位上要比孝廉高級,有不少人被舉茂才的都是先被郡舉孝廉,隨后又被州舉茂才。
察廉吏,又叫察廉,顧名思義,既有“吏”為限,那便是只有吏員才能被察,桓帝時,又對參選人員作了新規,要求必須是“秩滿百石,十歲以上,有殊才異行”者才可被察。“十歲以上”,也即任吏十年以上。荀貞前兩年手上的察廉名額分別給了冀州和潁川的舊人,今年的名額他打算給徐州的吏員。
察廉吏倒也罷了,此一等級與孝廉相仿,被察之后,起家授官多不高,或為郎官,或為與郎官秩俸相近的三百石吏職,而茂才就不一樣了。
茂才比孝廉高級,比與孝廉地位相仿的察廉自也高級,凡被舉為茂才者,低則授官六百石,高則千石,甚而有起家即拜二千石的,——由授官之不同,可看出等級相差之高低,而等級相差之高低,正對應了被選人在州郡中的聲望之厚薄。
是以,對茂才的人選,荀貞需得細細斟酌,務要使選出的這個人既不負州望,又可為己所用。
他對陳群說道:“既然傳檄郡國舉孝廉,州茂才也當舉之,卿以為,何人可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