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有甚者,射擊的時候因為膛壓過高干脆炸膛,竹子哪里撐的住那樣的爆炸。
所以,一個二十人的火槍隊,一次射擊能有五個人成功的開火就已經是萬幸了,這射出的五發子彈,有兩顆能在到達敵人的面前之前不掉下來就又是一種萬幸了。
而到了敵人的面前可能又會有一顆子彈從敵人的身旁飛過,而最后的子彈,結果因為敵人的甲胄堅固而只能隔靴搔癢。
總而言之,突火槍能起到的作用就是威懾力量而已。
而李寺現在要研發的,是小型大炮,拿在手上能用的大炮,那是要到元代才會出現的手銃。
手銃結構一般分為銃筒(前膛)、燃燒室(藥室)跟尾銎,銃筒與燃燒室相通,燃燒室與尾銎不相通。
使用時,一般將火藥、彈丸放入銃筒中,進而送到燃燒室,在燃燒室上火藥孔中放入火藥線,在尾銎處安裝木柄以便于手持,點燃火藥線,利用火藥沖力將彈丸噴射而出,以殺傷敵人。
最早的手銃據說是元世祖忽必烈與乃顏部作戰的遺物,那也距離宋朝有百多年了。
所以現在李寺想把歷史提前上百年,至于改變歷史產生的蝴蝶效應,現在李寺也不去想它了。
要造出火銃,最關鍵的技術點在于造出鐵管或者銅管。
在李寺看來,這不是很難的技術啊,為什么發明出火槍的陳規沒有想到用金屬管替代竹筒呢?
陳規笑道:“大人,你有所不知,目前我們的鑄造工藝,還不能造出像竹筒一般的鐵管或者銅管。”
李寺不解道:“可是我們遠古的時候就有青銅器的制造歷史了,那時候不也有很多中空的器具出現嗎?”
中國古代水器包括盤、匜、盉、盂、鑒、缶、瓿、盆、斗、壺以及罍11種。
其中盉(hé)、鑒、缶、斗、壺,都是很深的圓柱狀器皿。
比如盉,是一種盛酒器,是古人調和酒、水的器具,用水來調和酒味的濃淡。盉的形狀較多,一般是圓口,深腹,有蓋,前有流,后有鋬(pàn),下有三足或四足,蓋和鋬(pàn)之間有鏈相連接。
鑒是重要的水器之一,或者無耳,或有兩耳、四耳。它是一種大盆,通常有三種用處:其一,是盛水用以洗浴;其二,貯水籍以照面;其三,用來裝冰,即《周禮》所說的冰鑒。鑒這個字解作鏡子、光照、審查,即源于此。
缶是盛酒漿的瓦器,古人茶余飯后用盛酒漿的瓦器缶當樂器來娛樂,于是,缶在作為容器之外,也就慢慢有了樂器的功能稱為“擊缶”。
斗是一種形似高足盤的盛器,有蓋,也有無蓋的,有木制的,也有青銅制的。
壺是盛酒或盛水器。如《詩經》上說:“清酒百壺”,《孟子》上說:“簞食壺漿”。壺有圓形、方形、扁形和瓠(hù)形等多種形狀。
這幾種水器都可以稍加擴展,成為管狀的器皿,李寺想不通為什么長一點的金屬管不能制造。
陳規解釋道:“大人,你說的沒錯,這些水器有接近圓柱形的,其實只要把圓柱加長一些,就能代替竹筒,可就是這加長幾寸的工藝,我們始終無法突破。”
陳規是一個出色的發明家,李寺想到的問題他早已經做過實驗,火槍是他一生最重要的發明,他何嘗不想在此基礎上再次加大火槍的威力。
可是有些技術難點,看起來好解決,它就是突破不了,站在古人的角度,他們沒有任何科學理論支撐,只能是一次又一次的做實驗,實驗行不通,那就真的是沒辦法了。
至于為什么行不通,工匠們解釋不了,這是經驗,只存在于他們的腦海中,不可言傳。
李寺知道追問也沒有結果,他于是從大腦里調出了制作火銃的流程和畫面,與陳規探討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