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這些分支機構,也擁有優先于地方有司的立桉和調查權;以及非常規調查手段的底線和附帶損失上的標準放寬,但是僅限于正七品以下。使用武力手段和調集官軍支援,也必須
經過審批流程。
而作為東都本部/里行院,則可以以御史臺第四院的名義,直接發起對于京官正六品上以下,外官正五品上以下的官員調查令;并且短時間內控制其人身自由,為后續的調查和取證提供相應便利。
此外,除了兩京十六府除禁衛的大部分駐軍之外,但凡南衙下十二衛所屬的駐泊、輪邊軍馬;四夷九邊的各鎮邊軍中,源自十六府的部分長征健兒;也在里行院就近辦桉時,被召喚協力范圍之內。
而對于江畋所領導的西京分部而言,最大的變化就是作為外行人馬,現有尚未補全和編練完畢的左右兩營,迅速擴張到了五個營序;而直屬監司的內保和機動隊員,也被要求增擴三、五百人規模。
當然了,伴隨在這個變化背后的戲肉;是關于監司直屬隊中,那些發生過不同程度突變,卻幸存和調整過來的強化隊員。他們將被晉升后,成為帶隊前往十六府各地,獨當一面的骨干和武力當擔。
或者說,作為樞密院知內廳(京畿)事仇文軒,就差沒有當面明言和示意;只要江畋愿意繼續擴大手下的實力,批量培養出更多類似良性突變的隊員;樞密院愿意提供「應有盡有」的一切協助。
但讓江畋略有意外的是,卻沒有人建議他交出相應的秘方和流程,或許通過其他渠道知道了點什么內情。作為變相的交換條件和代價,西京分部由江畋所領下的監司權柄,也隨之進一步的擴大了;
比如以監司正使的身份,對于包括東都本部在內的兩京十六府,掌院三長以下的所有內外成員,進行公開監督和特殊手段的秘密監察權;并在必要時批準相應停職、羈押、詢問等強制措施的權宜。
但這些條件中的絕大多數,都并非是江畋想要的;他既不想成為了某種意義上,錦衣衛、東廠、西廠之外的內行廠;也不想籍此建立起令人聞風喪膽的特務體系,更不指望由此帶來的榮華富貴。
他的目標始終很明確,調查出更多當年的內情,完成更多的任務探索;消滅異類也更進一步的強化自己,擁有更多的力量,也更好的保護自己身邊的那些人。至于其他的東西,都是為之鋪墊的。
所以,江畋也試探性的提出了自己的條件;希望能夠以監司的名義參與到,對「夜游神」襲擊計相事件的調查當中,并獨自行事的權宜和便利。正所謂是「來而不往非禮也」,豈有被動應對之理。
就算藏在幕后栽贓的黑手,早已處理掉大多數的線索和痕跡;但只要自己足夠主動積極的多頭出擊,制造出足夠打草驚蛇或是敲山震虎的聲勢來;說不定會有人在疑神疑鬼下,露出破綻和痕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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