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著天色還亮,準備完畢的征北軍便在楊燭明的帶領下出了定北城,一路循著也里慶退兵的方向追了上去。
直到四日后的申時,姍姍來遲的欽差帶著晏平帝的圣旨來到了定北城,在得知楊燭明的大軍已經走了四、五日后,當即臉色就是一變。
“王兆安,你們這是公然抗旨。沒有接到出征的命令,就敢私自出兵,萬一兵敗,誰來承擔這個責任?”
一旁的侯英早已明白王兆安日日宴請他的用意,作為書生他確實不懂行軍打仗,但作為官員他分得清是非曲直。
“大人息怒,呵呵,這戰場之上的戰機本就是轉瞬即逝,抓住了便能成就一番偉業,抓不住便有可能丟城失地。□□皇帝曾經說過,將在外君命有所不受,就是說明戰機的重要性。楊帥此次出征,乃是四五日前的事情,怎能說是抗旨呢?況且勝負尚且未分,此時定罪為時過早了些。”
“怎么,侯大人要包庇他?”
“呵呵,欽差大人此言過了,楊帥未曾犯錯,何須侯某包庇?”
“哼,本官不與你說這些,你且派人速速將人追回,否則休怪本官參你一本!”
王兆安怒道:“你這后生……”
侯英攔住了沖動的王兆安,繼續和顏悅色道:“大人但有所命,下官必定遵從。只是此事事關重大,說不得便會傷到前線將士們的心,因此,下官希望這封公文加蓋欽差大人的印信。”
這傳旨的欽差與巡查的欽差還是有所區別的。
“本官只是負責傳旨,哪里來的印信?”
“那大人手中的圣旨可能借下官一用,以作憑證。”
“這……”
傳旨欽差要確保圣旨安全到達接旨人的手中,欽差未見到楊燭明,這任務不算是完成。圣旨出借,沒有這個道理。因為丟失圣旨的責任是傳旨欽差自己承擔的,即便他人有過失,他作為最主要的負責人同樣難辭其咎。
“這不合規矩。”
“這大人一無印信為憑,二又不愿出借圣旨,僅憑下官的一紙書信便要調動三十萬大軍回城,這是不是有些兒戲了?且此間事情有變,按道理大人當回稟圣上,待圣上有所決斷后再行事,貿然叫回大軍,非明智之舉。”
欽差想了想,覺得侯英說的很有道理。他不過是個傳旨的,何必要與楊家交惡,何況楊燭明又是新元公主的丈夫,晉王一系的主要成員,得罪他實在是沒有必要。想通之后,他便說道:“既然如此,那本官便回京稟告圣上,請圣上裁決了。”
“大人一路遠道而來,現在天色已晚,此時出城怕是會錯過驛站,不如今夜先在下官府中過夜,待明日城門開啟之后,下官再送大人離開。”
“既如此,恭敬不如從命了,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