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囑上明確寫著,賀臻死后,名下所有的財產,全部由賀向山的養子賀明軒繼承。
上面的日子是賀向山和李雪梅死后,也就是我們上門調查,賀臻得知了事情的始末之后。
看來賀臻還沒有被歐巴桑的枕邊風所蠱惑,知道了這個歐巴桑就是來分遺產的。
只是我們不能想象,賀臻和自己的親生兒子賀向山斷絕關系,在得知了兒子的死訊之后,會是一種什么心情。看來血濃于水,他打心里還是惦記這個兒子的。
所以,他才會把所有的遺產全部都給了只有五歲的賀明軒。
賀明軒雖然死了養父母,但是獲得了大量的遺產,他未來的生活一定是非常富足的,希望他的未來能夠一帆風順吧。
我們的民警同事把遺囑的事情反復向歐巴桑解釋,但是歐巴桑似乎不能接受現實,陷入了癲狂。
最后,歐巴桑怒氣沖沖地離開了公安局,揚言要走法律程序。
我們真的是不愛理這個歐巴桑,他愛怎么樣就怎么樣吧,反正有律師和遺囑在這里呢。
大約過了幾個小時,林子凡找到了我。
“秦隊,這件衣服不對!”
他忽然開口,把我和黎夢都給驚到了。
“快說,哪里不對?!”我立刻追問道。
“這件衣服外面的披風,和衣服是連在一起的!”林子凡認真地對我說道。
但我還沒有明白,就算是連在一起的又能怎樣。
沒想到,黎夢的情緒忽然有些激動,她大聲喊了一句:“兇器!”
林子凡點點頭,附和道:“沒錯!兇器!”
看著她們恍然大悟的表情,我更是不理解了,什么兇器不兇器的?和衣服又有什么關系?
黎夢轉頭看著我滿臉疑惑的神情,有些恨鐵不成鋼地說道:“哎呀,就是兇器!那個射釘槍!在小賣部的案發現場!哎呀,你怎么就不明白呢?!你不是總說自己很聰明嗎?!”
面對黎夢的挖苦,我也只能打碎了牙往肚子里咽,因為我真的沒聽明白。
好在林子凡雖然情緒激動,但也給我仔細解釋了事情的緣由。
“小賣部的案發現場監控錄像里,兇手先是手持射釘槍射殺了坐在門口的李雪梅,接著走出了監控的范圍,射殺了賀向山。但是,從監控錄像里拍攝到的畫面來看,兇手離開案發現場的時候,手里并沒有射釘槍!我們都以為兇手是把射釘槍藏在披風里了!可是這件披風是一體的,根本藏不住射釘槍!”
聽完林子凡的解釋,我終于明白了。
這也就說明一個問題!
我們三人對視一眼,十分默契地高聲說了一句:“兇器還留在小賣部的案發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