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身上被兇手使用射釘槍連續打了兩槍,一槍在死者的前胸位置,一槍在死者的后腰位置。
那么在刑事案件中,又哪些情況下兇手會選擇在背后襲擊呢?
第一種情況:兇手和死者的身體素質相差較大,沒有辦法正面對抗,所以選擇在背后偷襲,出其不意將其殺死。
第二種情況:兇手和死者相識,而且交情深厚,在正面不忍心下手,所以避開對方的目光,從背后下手。
第三種情況:兇手藏在暗處,進行偷襲暗殺,同時也是為了隱藏自己的真實身份不被對方發現。
但無論是哪一種情況,都是赤裸裸的仇殺。
根據本次案件的情況來看,兩處創口分別在死者的正面和后面,而且射擊位置的致命程度大不相同。
死者前胸心臟位置的傷口,是絕對致命傷,完全可以一槍致命。所以是絕對不會發生兇手先一槍打中了死者的心臟,而后再對死者的后腰處進行補槍。
那么唯一合理的解釋就是——兇手先是在死者的身后,對著死者的后背胡亂開了一槍,目的是讓死者喪失抵抗能力。而在死者中槍倒地之后,又對準了死者的心臟位置進行了補槍射擊。
如果這是一起連環殺人案,那么兇手就一定是一名身高不足一米二的侏儒癥患者,那么也符合他不敢與兇手正面對抗的情況。
而接下來我們警方需要做的,就是確定死者的身份,從死者的社會關系開始調查。以及尋找兩起案件的死者有什么相似之處,從殺人動機上開始展開調查,尋找兩起案件的相關性。
我看了看手表,緩緩說道:“現在是十一月二日的下午三點鐘,根據法醫任秋石在現場對死者的死亡時間初步推測,那么兇手的殺人時間應該在上午的九點以后。”
“九點以后,這個時間正是上午人多的時候,兇手竟然會選擇在光天化日之下殺人,更是把殺人地點選在了這里。要知道,這里雖然很少有人涉足,但畢竟是集貿大廈的背街,人來人往還是很容易被發現的,這不符合犯罪心理啊。”黎夢首先提出了自己的疑問。
這的確不太符合犯罪心理,但黎夢緊接著又補充了一句:“不過這個河邊沒有監控設施,也倒是個比較安全的地方,只是這也太賭了吧。”
這時,任秋石站起身,向我們解釋道:“案發現場的氣溫變化較大,溫差也比較大。具體的死亡時間還是需要等回去解剖尸檢,通過胃內溶物的檢驗才能確定。”
“好的,老規矩,你問死的,我抓活的。”我定了定神,言語堅定地說道。
這句話是我們多年以來的默契分工,也是刑警和法醫兩個職業在刑事案件中的各自職責作用。
“沒問題,尸檢報告晚上能出來,只要一出結果,我馬上告訴你。”任秋石迎著我的目光看去,認真地對我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