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檢查初始方案的總工期是否滿足規定工期;
(2)檢查施工過程的施工順序以及平行、搭接和技術間歇等是否合理;
(3)檢查主導施工過程工人是否連續施工,是否最大限度的進行流水和搭接施工,其他施工過程是否與主導施工過程相配合;
2.攪拌站、加工棚、材料構件堆場的布置
1)攪拌站的布置
攪拌機(站)的布置應盡量選擇在靠近使用地點并在起重設備的服務范圍之內。盡量布置在下風向。
當采用塔式起重機輸送混凝土時,攪拌機應布置在塔吊的服務范圍內,應使塔吊的吊斗能從其出料口直接卸料并掛鉤起吊。
攪拌機應有后臺上料的場地,;砂漿攪拌機每臺15m2;攪拌站布置應與砂、水泥庫的布置一起考慮,砂堆場及水泥庫等都應布置在攪拌機后臺附近。攪拌站還應設置蓄水池,
2)加工棚的布置
加工棚可距建筑物稍遠些處,且與相應材料堆場及成品堆場靠近;
鋼筋、模板加工棚應布置在擬建建筑物四周稍遠處,并有相應的材料堆場及成品堆場,有關聯的加工棚應適當集中。
鋼筋加工棚、構件預制加工場地應盡可能地在起重機服務范圍之內,避免二次搬運。鋼筋加工棚應靠近鋼筋及其成品堆場。卷揚機棚6~12m2/臺;構件預制場地應盡可能靠近安裝地點。
模板加工棚應選在遠離火源的地方。模板加工棚應靠近木材及模板堆場,木材加工棚應靠近木材及模板0腳手架堆場(建筑面積/100*1),其附近應布置消防設施。木材加工棚面積:2m2/人;電鋸房:40~80m2。
3)倉庫及堆場布置
倉庫、堆場的面積應經計算確定。
倉庫位置應根據儲存材料的性能和倉庫使用功能確定其位置。通常,倉庫應盡量地選擇在地勢較高、周邊能較好地排水、交通運輸較方便的地方。水泥庫0.124t/m2應靠近攪拌站。材料、構件的堆場的布置應盡量縮短運輸距離,避免二次搬運。砂0應靠近攪拌站,磚與構件堆場盡可能靠近垂直運輸機械布置。模板、腳手架堆場應選擇裝卸、取用、整理方便且靠近道路的地方布置。木材、鋼筋、水電器材倉庫(建筑面積/100*0.2)應與加工棚結合布置。工具庫布置在工人作業區附近,高峰人數*0.2。
模板、腳手架堆場應選擇裝卸、取用、整理方便且靠近道路的地方布置。
木材、鋼筋、水電器材倉庫應與加工棚結合布置。
工具庫布置在工人作業區附近。易燃品倉庫應符合防火要求,其附近應布置消防設施并遠離火源,各工棚之間留有不少于4m的防火間距;裝修時應設易燃易爆倉庫,保溫板堆場。
3.運輸道路的布置
運輸道路應滿足材料、構件的運輸要求,使其通到各個倉庫和堆場;運輸道路應滿足消防要求,其最小寬度為3.5m,汽車單行道汽車雙行道平板拖車單行道平板拖車單行道運輸道路應盡量圍繞建筑物布置成環形,否則,應在道路端部設有12m×12m的回車場,以利暢通。場內道路應與場外道路相連。主路口設在城市次路上,并設收發室。
運輸道路應盡量利用已有道路或擬建道路;運輸道路應避開擬建工程、臨時設施和地下管道。
4.臨時設施的布置
門衛、收發室布置在現場出入口處,辦公室可布置在門衛里側;工人休息室、宿舍(2平米/人)、辦公室(3-4平米/人)應布置在安全的上風側,與作業區分開設置并保持安全距離;食堂高峰人數*0.5、水房20m2、廁所(高峰人數靠近工人宿舍。
5.臨時供水供電線路的布置
(1)供水線路的布置
在保證供水的前提下,應使供水線路長度最短,一般采用支形布置。供水線路應通往所有的用水點,如攪拌站、磚堆、生活區等;消防水管和生產、生活用水管可合并設置。消防工具、消火栓距離建筑物>5米,<25米,距離路邊不大于2米,間距不大于120米。
供水線路宜暗埋,在使用點引出,并設置水龍頭及閥門;供水管線不得妨礙在建或擬建工程,一般沿道路一側布置,至擬建建筑物距離應大于10m,轉彎宜為直角。
(2)供電線路的布置
供電線路應通往所有的用電機械、加工棚及生活區,一般布置成環形;供電線路宜布置在圍墻邊或道路邊,至建筑物距離應大于10m;供電線路宜埋設電纜,埋設深度不小于0.6m,電纜上下均需鋪50mm厚細砂,并覆蓋磚等硬質保護層后再覆土,穿越道路或引出處須加設防護套管。架空供電線路應在塔吊的服務范圍之外;電源應通往所有的用電機械、加工棚及生活區。
置應盡量使擬建建筑物平面均處于塔吊的服務范圍之內,避免“死角”或盡量減小“死角”。在平面布置圖上應繪出塔式起重機服務范圍。6)在確定塔吊服務范圍時還應考慮要有較寬的施工用地,以便安排構件堆放;攪拌設備的出料斗能直接掛鉤后起吊;主要施工道路也宜安排在塔吊服務范圍內。
7)塔吊的選擇:起重量≥(1.1—1.3)吊物重量
起重高度≥房屋高+吊物高+腳手超屋面高度間距+吊索)
(2)混凝土泵的布置
混凝土泵設置處應場地平整,道路通暢,供料方便,距離澆筑地點近,便于配管,且排水、供水、供電方便。多臺混凝土泵同時澆筑時,其位置要使各自承擔的澆筑量盡量相等,最好同時澆筑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