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光川從務實的角度出發,明白如果要合作,就只有這個方案,但是他仍然向眾人強調此事需要向一把手匯報后才作決作或者調整。
第七個問題是稅收優惠問題。
這個問題雖然排的很后面,實際上卻是整個項目能否實現盈利的真正關鍵,陸北辰考慮的非常仔細,也非常有經驗。
首先是房產開發的稅收,如果按照土地零地價作為房地產開發的基礎,那么土地增值稅之高,幾乎跟拍賣一塊土地相差無幾。
萬一地方正父以此作為合同陷阱,將商業房地產項目以零成本土地單獨核稅,那么聯合方將虧得血本無存。
但是在資產無法進入聯合方的基礎上,如何把用于基礎建設和公共設施改造支出全部列入土地成本,也是一個很難解決的問題,這需要煙雨市正父能夠挑起擔子來。
其次是后期如果出現房價快速上漲的情況,煙雨市正父能否對聯合方進行大幅度的稅收減免和讓利。
這是陸北辰最為擔心的地方,畢竟整個煙雨湖南岸的開發無法在三到五年之中完成,這其中一定涉及到多次政策的變動、市場的變化以及煙雨市正父管理層的調整。
如果沒有與煙雨市正父在這個方面進行合同的約定,并且經過RD的正式討論同意,那么可以想象煙雨湖的后期開發一定會成為一聲唐僧肉,誰都想咬一口。
而對承擔了前期風險的聯合方來說,則對煙雨市政府沒有任何反擊的手段。
此外還有一個招商的稅收優惠問題,龐大的煙雨湖南岸開發項目,除了居民區以外,還有大規模的商業中心和專業商業設施,包括商場、超市、餐飲中心、酒店、家居廣場、電影城等等。
這個就涉及到聯合方在商業開發中的對外招商,尤其是五星級酒店招商、綜合商場的招商、國際連鎖超市的招商等等,在這個時候,稅收的優惠政策是比房租更有利的條件和招牌。
丁光川明白聯合方與煙雨市正表存在在巨大的角度和觀念的差異,對地方正父來說,以最少的資金投入確保取得最大的社會效益是最終目的。
但社會效益是需要以財政支出作為保障的,而財政支出,又需要以土地出讓金和地方稅收為底氣,前者解決短期問題,而后者解決長期問題。
在煙雨湖南岸的治理項目中,煙雨市正父以綜合零地價為代價引入楊木前來開發,其目標卻是放得很遠。
所謂種得梧桐樹,吸引鳳凰來,煙雨市實際上還是盯上了項目實施以后巨額的房產銷售稅、商業開始實施以后的各種稅收、以及楊木建設及三家上市公司所能帶來的一部分稅收。
此外,新商圈形成以后必然會帶服務業有重大的帶動,由此可帶來更多的就業崗位,可以解決居民就業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