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堂!”
“威——武——”
左右兩排衙役手中拿著廷杖,有規律地頻頻點地,公堂之內左右各有一牌子,一面寫著“肅靜”,而另一面寫著“回避”。
公堂的中央只站著兩個人,一個是沈知意,而另一個自然就是那少年。
而公堂外的大門口此時也正好擠滿了前來看熱鬧的百姓,像“殺人犯主動來府衙申冤”這樣的話題,正是他們所津津樂道的東西。
沈知意微微抬頭,正好瞧見了公堂之上懸掛著的牌匾,他不由得輕哼了一聲,小聲說道:“哼……明鏡高懸……”不是所有人都配得上這四個大字。
那個叫牧慶的知府身穿一身官府,頭戴官帽,看年紀莫約四十來歲的樣子,一副官相,但卻沒有絲毫的正氣,眼神中透露出來的是貪婪、算計。
祝東風站在一旁,并未與左右兩排的衙役站至一處,對于沈知意,他還是有些出乎意料,卻未明說。
而牧慶手拿驚堂木,往桌上那么一拍,道:“堂下何人?”
“你不必說話,都交于我來。”沈知意將那少年攔在身后,小聲地說著。
隨后他拱手行禮,道:“草民沈氏,特來申冤。”
牧慶雙眼微睜,他當然認得這個“殺人犯”沈知意,只是沒想到越獄后還敢回來,他也不覺得這個小他二十多歲的人能鬧出什么大動靜。
他微怒道:“既有冤情,見著本官何不下跪?”
沈知意指著他頭上懸掛著的牌匾,質問道:“不知大人可知‘明鏡高懸’的意思?要跪也是跪那些為國為民,清正廉明的父母官,而不是跪你這個草芥人命、是非不分、貪婪至極的昏官!”
牧慶聽聞,又是重重地一拍驚堂木,道:“大膽!你身為殺人犯越獄,今日還敢在公堂之上口出狂言!來人啊!先打他三十大板!”
說罷,那兩旁的衙役手拿廷杖,便就準備在公堂上用刑。
“慢!”沈知意怒目而視,大聲喝止,道,“按您的說法,本就是戴罪之身,都要處死了,還需要動什么刑?不如先聽聽我的話,大人你看如何?”
牧慶強忍著性子,看著眼前的這個少年人,有些晃神,似乎是有些不簡單,便道:“你說!”
沈知意面對牧慶,無一絲怯懦,此次前來本就做好了最壞的打算,他道:“此次前來擊鼓鳴冤,是為了狀告一人。”
牧慶問道:“說,狀告何人?”
沈知意將手一指,指向了坐在高堂上的牧慶,道:“狀告麗州知府,牧慶!”
此話一出惹得圍觀群眾一片嘩然,紛紛議論了起來:
“這個殺人犯竟敢直呼牧大人的名諱,膽子真不小啊!”
“他不怕再被抓進牢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