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我想一想吧……”葉新晨只能這樣子答道,雖然說他不太愿意去,但是,老馬說的也不無道理啊,真的是把他都給說的動心了,只不過還有些事情需要考慮一下罷了。
“行,你想你的,我等著你的好消息。”老馬笑道,然后又說道,“侄子侄女呢,抱出來啊,我來看看。”
葉新晨無奈的看了一眼老馬,說道,“睡覺去了,你能不能有點正事去做啊老馬。”
以前你還會這個時間點去做什么慈善事業的,現在你咋不去做了,還天天的跑到我這里來?
至于老馬,也是似乎是看出了葉新晨想說什么,淡淡的道,“看多了,也就看淡了,看淡了,也就不想做了。”
嗯,這句話倒是挺有一定的哲理了。
華國的慈善行業……
嗯,是真的做不起來。
至于西方能不能做起來?
那也做不起來。
什么?西方人做不起來?
真的做不起來。
很多人認為,西方的富豪特別喜歡做慈善,動不動就是死后捐出99%的財產,相比之下,國內的富豪簡直就是鐵公雞,就沒見過幾個大手筆做慈善的。
所以有人認為華國富人更喜歡財富傳承,將財產留給子女而非與人分享,而那些西方發達社會的人則更傾向于回饋社會,國內還掀起過一波對西方資本家崇高人品與道德的崇拜。
西方的富豪真這么有慈善之心?
其實并不是這樣的,對于西方的富豪來說,做慈善是一個常規化的操作,名利雙收,越自私的西方富豪,越喜歡做慈善。
華美富豪之所以出現如此巨大的行為差異,并不是因為良心導致的,實際上能爬到人類最尖端的富豪圈子的人,良知和責任感都差不多。
導致他們的行為出現差異的原因,來源于制度。
慈善基金會是風靡于西方世界的一種慈善組織形式,大富豪的最愛。
諸多西方富豪,捐出了自己的全部財產,成立了各種以自己名字命名的基金會,如卡內基基金會、洛克菲勒基金會、比爾蓋茲基金會,這些基金會的力量強大無比,左右著西方世界的經濟命脈甚至是選舉。
在西方做慈善和在華國做慈善最根本的區別是,在西方做慈善,富豪成立一個基金會,這個基金會是受富豪或其繼承人控制的,內部的規章制度全部是自定,富豪依然掌握著這些財富的控制權,只不過名義上捐出去了而已,等同于A股上市公司那些不持有股份但是具備公司控制權的實控人。
而在華國,不允許成立這樣的基金會,所以你的錢,是真的捐出去了,徹底失去了控制權。
在西方有幾個規矩,首先一個富豪如果想把財產傳承給自己的孩子,遺產稅高達50%,制定這個規矩是希望通過遺產稅來調節貧富差距,促進社會階層的流動。
同時西方也制定了一個規矩,那就是鼓勵富豪做慈善,捐贈給慈善組織的錢可以讓捐贈者享受最高個人20%的抵扣額度,五年內持續有效,這樣做的目的,也是為了鼓勵富豪捐錢,減少貧富差距,促進社會階層的流動。
最后西方還有一個規矩,那就是鑒于國家成立的慈善組織低效且腐敗,鼓勵民間自行成立慈善組織,對民間慈善組織幾乎不予監管,民間慈善組織的投資收益稅率也極低,低至1%,只是象征性收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