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了兩天,劉玉榮就給我回話了,說他們一家開過家庭會議了,都愿意參與。”
“你跟劉玉榮說的時候,沒強迫人家吧?”
“這事兒怎么強迫呀?都是你情我愿的事情。”
“你有沒有用人家要是不同意,將來會取消人家最美家庭稱號,或者是人家要是不愿意參與,明年不給人家評最美家庭這些威脅人家?”
“絕對沒有!你要是不相信,現在就可以打電話問劉玉榮。”
“沒有就最好了!別好事沒辦成,給自己惹來一大堆麻煩。一旦有了強迫,被人家舉報了,我們就被動了。”
“我知道。劉玉榮一家絕對沒有你說的這種情況。我等劉玉榮一家有了明確的答復,就馬上到二完小去找周慧芳,讓她在二完小幫著聯系合適的留守兒童。后來,這個孩子和她的家長也聯系到了,經過我們的解釋與溝通,他們一家也愿意參與這件事。你看一下,這是那個留守兒童和她家里的情況報告,是個女孩兒。”李飛燕把另一份材料遞到張春霞的手里,“這樣的話,我就把雙方的家庭都聯系好了。今天上午,我們把兩個家庭召集到一塊兒在二完小的小會議室舉行了一個見面儀式,在這個儀式上,雙方家庭簽訂了一份領養協議。這份協議規定了雙方家庭的權利和義務,所有的條款都是我先起草好了,在上午的見面會上又經過協商修改,最后定下來的。這是那份協議的復印件,你看一下。”
李飛燕又把最后一份材料遞到張春霞的手里。
“這么說,這件事情辦的挺順利。接下來,你有什么打算呢?”張春霞接過協議,翻看著問。
“是了,挺順利的。我剛有這個想法的時候,不知道能不能辦成,所以就沒有跟你匯報,就想著先聯系一下試一試再說。當時想的是,如果不成功,就說明我這個想法不合適,得不到大家的認可,就不必跟你匯報了。如果成功了,說明我這個想法挺好的,挺受大家歡迎的,跟我當初的想法一樣,是個多方有利的事情,到時候再跟你匯報,得到你的支持和幫助后,再看怎么把這個事情進一步擴大和推廣,把它辦成咱們縣婦聯的一項長期業務。我是這樣想的,咱們縣婦聯每年不是都要評出五個五好家庭,五個最美家庭么,我想下一步,咱們就先從這十個家庭入手,做他們的工作,在他們中間先推廣。將來再向社會招募愿意做周末新家這件事情的家庭。你覺得怎么樣?”
“你這個思路挺好的,不過,做這件事情,一定要注意從實際出發,不能好大喜功,只做表面文章。首先,你應該想到,盡管劉玉榮他們家愿意參與,但其他九個家庭可能未必都會像劉玉榮的家庭一樣愿意配合這項工作。”
張春霞拿起水杯喝了一口,繼續往下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