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諸省來的文書,一般都是在十天八天前發送的。也就是說,到了提塘署的時候,所有的消息也好,奏報也好,都基本上過了十天半月的了。
可這又有什么辦法?行船走馬,哪里能來得有多快呢?你就是快馬一鞭,南方諸省來的文,也得在路上走上半個月一個月的。
這一來,由宮里發排出來的邸報,由提塘署張貼出來的宮門抄,都是好長時間以前的事兒了,像京畿津門的,是三天前的。河北、山東來的,得五六天前的了。至于江南省那個方向來的,一般都是三百里加急或者五百里加急的,也都得在路上耽擱個十天八天的。像新疆、西藏那里的奏報,也都起碼得有個兩三個月的時間錯位。只有逢到開戰了,八百里軍情加急,可能時間稍短些。想快,也快不到哪里。得跑死多少馬啊?得累死多少當差的啊?
眼下是太平日子,不要說八百里加急了,六百里加急、五百里加急的都少,了不得三百里加急,一天行上三百里。日行夜歇。夜里是不能行的,黑燈瞎火的,馬傷了是小事,人要是有了傷亡,哪里還能把個文報送到位呢?
關鍵是,這文報要是在黑天里走丟了,你到哪里找?你一個送文報的,把文報丟了,那就等于把腦袋給丟了。真要是頭上那懸著的刀落下來,也沒有替你擋這一刀的。
路上的耽擱還不止這些。軍情吃緊時,報送公文一般是換馬不換人,眼下,換馬,也換人。換的人,是下一個驛站的通傳。這里又會耽擱不小。首先是交接,這交接手續得細細地辦好。交接完了,上一個通傳回馬回到自己當差的驛站,下一個通傳卻不是立即快馬加鞭,他得等上一陣子,等手頭需要遞送的各地公文齊了,他才會策馬出發。
這年頭,哪里會有一個通傳、一個驛站,為了一個地頭兒上的幾件公文就派個當差的人特地走一趟的?真要是這樣,得有多少當差的,才能把個通傳的事兒做起來呢?國家再富有,哪里有這種家底養這些塘兵呢?
這樣一來,光是交接之事,就得耽擱個一天兩天。再加上路上耗的時間,從南方各省來的文,你就明白,最起碼總得耗上個十天八天。正常時日,得十天半月。
當然,朝廷發布的諭示、榜文,還有宮里來的事務,一般來說,都能隔日就會到邸報上,或者貼到城門外宮門抄的框子里,百姓也就知曉了天下發生的哪些事,皇上要你做哪些事。
曹頡當差是認真的,一絲不茍。
其實,塘兵都是這樣的。這樁差事,只能一絲不茍,一點兒馬虎不得。快不起來啊!又不是打架,更不是救火。
就說接報吧。接報這事說大不大,但說小不小。接報的人從地方上驛丞的手里接過火漆封裝的報文,當著驛丞的面打開,一一登記好,然后分揀送到署里的上級官差手里,上級官差接到分揀的公文,便一級一級地往上遞送。同樣,上面下來的諭告啊、回折啊什么的,也是經由上級官差分到曹頡的甲號室,曹頡和王棟便一一分派到各地來的驛丞手里,讓他們帶回。
當然,這里就有曹頡所不了解的——皇上對有一些特殊人群的報文來回發送,是有專門的秘密的渠道的。
這是曹頡后來到了江南才終于知道的事情。而那時候,曹頡早已不在元字號當差了,甚至已經不再是公門中人。
那是后話,我們擱下慢表。
分派與報送,就這兩件事,像兩條對開的般只一樣,每天都不斷,每天都有上百件。這不妨事,只要做好登記就行。各省各地,都有一本簿子,簿子上登記了所有派件與報件的名稱,誰經手、誰接手、誰上報、誰下發,都有名字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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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火漆封蠟,誰加封鈐印,也都流水登記在冊,一絲不茍,絲毫不亂,有條不紊。
這樣的登記工作,還不能是由一個人做。一個人做,你藏起一件來,誰也不知道。這事兒不是沒有發生過,康熙二十一年,就發生過這樣的事,一個塘兵幫助一個省里的布政使司扣下了巡撫的彈劾奏帖。你想想看,這也是膽大包天啊,那個塘兵,受了人家布政使司一點好處,就偷偷摸摸扣下了給皇上、給奏事處的帖子,他還以為神不知、鬼不覺。人家那個巡撫等了好幾個月,忍不住了,才又發來個彈劾奏帖,并言明某年月日曾經發過一個奏事帖,卻一直未見上面回話。這下好了,一一查對,竟然查到了是塘兵把這事兒給壓下了。皇上震怒啊!殺了那個塘兵不算,還誅其三族,并且革去了塘署里從署官到號室長所有人的職,就差把提塘總署的頭也砍了。從那時候起,奏事處和通政司合議,每一個號室派兩員文職兵丁,一人為私,二人為公,所有押花,都必須由兩個人簽印。封存的柜子與箱子,都必須有這兩個人的鑰匙與鎖,外加塘署屬官的鑰匙和鎖。
這樣的事,一點兒也不能亂。
真不能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