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頡說什么也不會同意陸永發將東西就這么轉走。
未經登記而直接轉走文報袋,這事兒可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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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小。關鍵是說不清。曹頡當差這么多年,這一點門兒清,他哪里敢隨隨便便讓一個人把一個文報袋拿走而不留下收條呢?別說現在是提塘的署官大人,就是皇帝老兒來了,這事也得留個花押。不然,你拿什么交代?人家江蘇布政使司那里說是有一袋公文來了,人家手上還有你們元字號提塘署的收條,你這里說沒了,說是已經給了哪個哪個了,那么,假如那個哪個哪個抵死說沒有拿到,從沒有這回事,你怎么辦?
死無對證嘛!
這就是出了大事了。哪里是丟飯碗這樣的小事?
這是要丟了項上人頭的大事啊!
當下,曹頡說:“署官大人,這事萬萬不可。曹頡不敢作主。曹頡從來沒有遇上不登記而私自轉號的事,曹頡斷斷不敢這樣做。陸署官,請替小人著想,小人不能丟了這份飯碗,更不想因此吃上官司。”
“曹頡你……我怎么說你?至于嗎?哪里就會丟了飯碗,吃上官司?不就是一個下錯號子的文報袋嗎?”
“陸署官,請別為難小人。小人謹記衙門規矩,凡傳到手的文報袋,必登記,凡登記過的文報袋,必由上司簽押。凡轉文報袋,必須得有轉號署官手諭并出示對牌、腰牌且經簽押方可。小人可以轉走文報袋,但必須在這新的簿子上簽上大人之名,小人方可放手。”
曹頡一口氣把塘署的條規背了出來。
曹頡心里氣大了,這樣的條規,哪一條不是你塘署大人陸永發天天在我們耳朵邊哼哼唧唧的,要守住,要記住,千萬別忘了,不管是什么人,都得守住這些條規,哪怕是皇親國戚來了,也得給我守著、記著。
現在,你自己都不肯守著、記著了?
曹頡是看出來了,天字號來的人,就是不想登記就想拿走文報袋。
你天字號也是做這一行的,也不想守著這條規了?
這個從江南省來的文報袋,已經在元字號登記了,是不能銷號的。曹頡鐵了心了,這事必須要死扛到底。
再說了,這是大清朝開國以來就立下的規矩,凡經過登記的文件,如果發生中途轉移的事,必須由接手的人與轉手的人兩人同時登記,才能進行文件轉移。
至于銷號,就更不要說了。兵部、刑部的規定都非常嚴苛,驛丞報送的文件,所有提塘署都不可以銷號,每一個文件都必須有存根、有去處、有簽押印章等,無論哪一個環節出錯,都將徹查。康熙二十一年上的事,雖說過去三十多年了,但是,每一年都會被署理大人們翻出來說道說道一通,用來警示所有當值當差的。這事兒,馬虎不得,含糊不得。
陸永發轉過身,對天字號的塘署聳了聳肩,意思是他也沒有辦法:“程大人,如果江蘇布政使司的驛丞還沒有送出文報袋,還能中途轉交,現在,陸某愛莫能助啊!抱歉!”
天字號的程署官也對陸永發聳聳肩,便揖一揖,說:“不妨事不妨事,這位曹兄弟說得有理。我這就去請示,看看怎么弄。文報袋,我們還是要取回去的。天字號所轄的文報袋,哪里能舛錯到元字號呢?”
說完,便往門外走去。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