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人們的婚姻狀態,即便有這樣那樣的不足,感情還算純粹。縱觀如今孩子們的婚姻,似乎總能嗅到一股刺鼻的銅臭味。
當然,作為父親,只要孩子幸福,這些銅臭味可以讓其飄至腦后,視為無物;對于女方的各類要求,我當盡全力滿足。
問題是,那個看似善良的女孩所提出的要求,我卻可望而不可及。有心無力,是對我當時心境的最佳描述。有一瞬間,我甚至對那女孩的人品,產生了質疑。
我向男警官陳述了我和田雨的想法,對方雖然沒有任何表態,但能看到他微微地點著頭。
令我大失所望的是,白玫否定了我和田雨的方案。
我們本計劃著,那棟別墅孩子們可先用作婚房。婚后,待他們二人具備落戶條件時,將房產以二手房的形式交易給夫妻倆。首付和相關手續費由我們來承擔,他們只要重新在銀行辦理貸款手續,按月支付房貸即可。
從法律意義上考慮,除首付以外——包括今后房產的增值部分——均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況且首付金額,包括房屋各類裝修的花費,均不用他們負擔。只要他們生活幸福,我們并不打算和孩子們細算這筆賬。
這樣的決定,對女方來說,自認并無不妥之處。
聽過我提出的方案,白玫說天賜已經提前和她大致講過。她原以為我能提出令她更為滿意的新方案,沒想到和之前天賜講過的內容竟無差異。在她眼里,我看不到絲毫的感激之情;相反地,似乎有一種想把我掏空的險詐。
我嘆了一口氣,詢問她內心的理想方案究竟是什么。
她似乎沒有用太多的時間思考,便闡明了自己意圖。那些話,讓我感到陣陣錯愕,竟一時語噎,不知說什么好。
她要求我將別墅全款買下,婚后以贈與的形式過戶給夫妻二人。受贈方要以夫妻雙方為單位,且新房產證上必須有夫妻二人的名字。如果我沒有異議,就我們達成的此項共識,需要在結婚之前找律師起草書面協議,雙方簽署后交公證處公證。
如此這般,她才同意和天賜結婚。
這就是現代人的婚姻?!
如同一場以婚姻及生育為代價的骯臟交易……
不!更像是以愛為名的綁架和勒索!
不知她心里有何種的底氣,手中握著怎樣的底牌,竟可以提出如此過分的要求!
后來我才知道,她的狂妄大概源于懷了天賜的孩子,懷了我們老蕭家的骨肉。這個胎中的孩子,究竟是感情的結晶,還是談判的籌碼?
相處這么多年,我盡量和田雨保持經濟獨立。畢竟不希望被對方誤解,和他相戀的初衷是看中他的經濟實力。他的個人財產,我也沒有任何支配權。
原本,他可以做出如此大的犧牲,我已非常感恩戴德,我又有什么資格做出更多的要求?
然而以我的經濟能力,就算傾家蕩產,也無法一次付清別墅的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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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要求對我來說,簡直難如登天。
面對這樣無言的結局,我對白玫一時無法做出任何明確答復。只能施以緩兵之計,讓她給我些時間,容我好好想想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