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第一種,那還好辦。
若是第二種,那知府他們把自己找來,就不是看重自己本事,而是找她來背鍋了。
不過,這也是只是陳鳶自己的猜測。
“此案是幾年前的舊案,是否有尸骨留存”案發現場什么,陳鳶都不已經不期待了。
封司獄輕松一笑,“與威宇縣盛府舊案比起來還晚上幾年。”
大抵是覺得案發年份越近,越好查他才會有這樣的認知。
陳鳶擔心他期待太大,委婉一笑,“司獄大人,年份遠近的確重要,但查檢骸骨時,骸骨保存的完整程度更為重要,年份遠近倒也是決定骸骨保存情況的因素之一。”
這樣提醒,夠委婉了吧不會得罪人吧
封得林頓了頓,會意一笑,“原來如此,此案發生在九年前。”
自知在查檢尸骨一道上容易鬧笑話,封得林也不再繞彎子,直接說起寧妃家中情況。
“寧妃祖籍嶺南穗州,蒲浪縣蕭氏,生父蕭樂章擔任蕭氏族學先生,家母李氏在家織布甚少出門,還有一同母弟弟蕭彬。”
這是南離國再正常不過的四口之家。
在本族做先生,也能得到族人的照拂和尊重。
陳鳶,“冤情何來”
封得林,“時年,寧妃正好10歲。蕭氏族長嫡次女蕭映秋被人發現有了身孕,族人詢問她也閉口不說與她媾和的男子是誰,父母稍一逼迫,她竟是懸梁自盡。”
“而后,蕭母在蕭映秋房中找到兩封書信,一封信寫蒹葭,乃蕭樂章字跡。”
“另一封寫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君恨我生遲,我恨君生早,此乃蕭映秋字跡。”
陳鳶聽得頭大,南離國施行同姓不通婚制度。
更別說蕭映秋和蕭樂章本就是同族近親,這兩封信若坐實了,便是亂了倫常的大事。
此刻,陳鳶都懷疑這案子是寧妃主動找皇帝提起要查的。
還是她封妃后,對家把她家破事捅出來想拉她下馬,她不得不做出姿態請旨為父親翻案了。
若是第一種,或許蕭樂章當真是無辜的。
若是第二種,情況就復雜了。
若在現代,陳鳶壓根兒不用考慮這么多,但這是君權至上的封建時代
罷了,不管什么情況,她都實事求是的去驗尸便是了。
“那,當年此案如何判定的”
“蕭映秋已死,且下葬。又有貼身丫鬟綠俏作證蕭樂章與蕭映秋多次私會,時間地點都能說出來,因此,此案都沒報到衙門,蕭氏就按照族規處置,因蕭樂章有功名在身,浸豬籠是不適合的,因此族里只是決定把蕭樂章一家驅逐出去。”
怪不得大家都想考功名,關鍵時刻還真能救命。
陳鳶,“照司獄大人所言,便是讓我去查檢蕭映秋的尸骸”
“陳仵作莫急。”
封得林擺擺手,“之后,蕭樂章也上吊了,他留了一封遺書,用死來證明自己的清白,并哀求族人查到真兇,莫讓他冤死,還讓族長收留家人莫讓妻兒流離失所。”
那就又多了一條人命。
“對于蕭樂章的遺言,蕭氏族內的意見和看法也不統一,有人覺得蕭樂章是不堪受辱,以死明志。有人覺得蕭樂章就是沒臉活著,用死來挽留一絲顏面,且給妻兒留一條活路。”
這些說法都是有道理的,雖說族內沒把蕭樂章浸豬籠,只是把他全家驅逐出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