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唱片銷售中,給制作人一定比例的分成,是已經發展成熟的歐美歌壇,才有的制度。
而且,就是在歐美歌壇,也不是所以制作人,都能拿到這樣的條件,必須要是取得一定成績的知名制作人,才能從唱片公司那里,拿到這樣的條件。
像安格斯他們這樣的新手制作人,就算有分成拿,所占的比例,也微乎其微。
現在,傳奇唱片給他們開出的分成比例,是唱片凈利潤的5%。
這樣的條件,在港島歌壇,算是絕無僅有,開創性的。
安格斯幾人連繼續議價的底氣都沒有,沒有猶豫多久,便同意了傳奇唱片的合作條件。
竇尚文是帶著合約來的,因為他有信心,安格斯幾人,絕對不可能拒絕傳奇唱片開出的條件。
實際上,來之前,在探討合作條件的時候,竇尚文的建議,也是給一筆買斷費,把這張《少女雜志》的版權全部拿下,頂多買斷費開高一點。
但是,錢仲武為了確保能夠達成合作,給出了第二個合作的條件,甚至把制作人的分成比例底線,定在了10%。
在錢仲武看來,一張能夠賣出白金銷量的唱片,給制作人開出10%的分成,并不算高。
竇尚文一開始是建議只給他們3%的分成。
最終,二人一致決定,先開出5%分成的條件,看安格斯等人的反應,然后再由負責談判的竇尚文,現場把握,是否繼續加重砝碼。
結果,安格斯的反應,與竇尚文的預想一樣,直接被5%的分成比例砸暈了,根本沒敢奢求更高。
合同簽好之后,竇尚文從安格斯幾人的手里,拿到了《少女雜志》的母帶,立即送到印制廠,進行灌錄。
首印數量,按照錢仲武的建議,直接定為10萬張!
安格斯幾人得知這樣的首印數量時,被震驚得瞠目結舌。
作為制作人,安格斯幾人,對這張《少女雜志》的質量,有一定的信心,但也沒敢奢望,它的銷量,能夠達到雙白金。
在他們看來,銷量能有一萬張,就已經算是成功;銷量能夠達到金唱片(3萬張),就已經是邀天之幸了。
安格斯幾人,為了制作這張《少女雜志》,從銀行借貸了10萬港幣,認為自己已經魄力夠大了。
傳奇唱片這邊,不僅為這張《少女雜志》一半的版權,支付了10萬港幣,還把唱片的首印數量,定為10萬張,光是灌錄費用,就高達100萬港幣!
魄力更足!
這么大的魄力,反倒讓安格斯幾人,心中惴惴不安起來,擔心唱片上市之后,銷量達不到預期。
竇尚文在內心深處,對這張《少女雜志》的評價,也沒有那么高。
聽過母帶之后,他認為,這張唱片,有成為金唱片的潛質,成為白金唱片的可能性不大。
以金唱片銷量(3萬張)計算的,這張唱片的預期收入,在150萬港幣左右。
現在,首印10萬張,再加上支付給“法安利制作公司”的10萬制作費,傳奇唱片在這張《少女雜志》上,已經花了110萬港幣了。
再加上唱片上市之后的宣傳、公關費用,以及給安格斯幾人的銷售分成,如果《少女雜志》的銷量,真的只有3萬張的話,傳奇唱片幾乎掙不到什么錢。
當然了,如果《少女雜志》的銷量,真的能像錢仲武預測的那樣,達到白金,甚至雙白金,那傳奇唱片可就賺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