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著這次又帶回來近兩千人口,寨中屋舍不夠用,太史慈暫且跟管亥住一起,方氏則被張沫留在驀然居。
歷史名人的娘嘛,自然要區別對待了!
開始方氏還有些拘謹,怕這賊娘子不好相處,但幾日下來,她發現安仁口中厲害的小娘子就是個普通女娃,會因一點瑣事跟婢女爭得寸步不讓,饞起來會親自倒騰各種吃食,心情好的時候也喜歡穿裙子打扮自己,時不時還會跟她這老婆子撒嬌,可讓人心疼了。
短短半月時間,方氏把張沫當親閨女一樣疼著,每日想著法兒給她弄好吃的。
驀然居,張沫一邊往嘴里塞東西,一邊笑著抱怨,“阿母,你最近把我養胖了好多,腰上贅肉都出來了,可不能再這么喂我了。”
方氏慈祥地為她捻去唇邊一點碎屑,笑呵呵道,“不胖不胖,我家阿沫長得如此好看,多點肉肉更有福氣。”
看著張沫嚼個不停的小嘴,梅香十分無語翻了個白眼,端著一盆衣服出去了。
走到門口,剛好碰見太史慈過來,她微微頷首見過禮,蹲到院角水井旁,一邊打水一邊往堂屋里張望。
自方大娘住在這里后,她是每天都在為呂恩公擔心。
方大娘說是待阿沫如女兒,可在她看來,分明是當兒媳看,每次太史公子過來探望,她總是找各種借口讓他二人獨處。
雖然太史公子也很俊,武藝也很高強,幾日接觸看來,人品也是不錯的,但她還是更喜歡呂恩公。
看見方氏從堂屋出來,梅香心中哀嘆,“呂恩公,你再不回來,娘子可就叫人拐走了!”
屋內,太史慈有些尷尬看了眼張沫,走也不是留也不是,母親前腳剛離開,他后腳便跟著走,似乎有點欲蓋彌彰,可這孤男寡女共處一室,他真覺得很不合適。
這幾日,他閑暇時多在谷中溜達,無論男女老少,說起阿沫無不崇敬愛戴,能讓所有人都喜歡,可見她人品之貴重。
他亦聽說了去年發生在谷口之事,為救萬余老弱,親自領兵出寨殺敵,差點命喪麴義箭下,還有殺匈奴、鮮卑,救回千余漢民,這一樁樁一件件,足可說明,阿沫之仁義膽識,遠勝當世多數為官為將者。
還有她倒騰的陌刀、狼筅、英格蘭長弓、甚至馬蹄鐵,皆是他聞所未聞,見所未見。
甚至于對陣型,她也懂得一些。
比如那什么鴛鴦陣,以十一人為陣,最前一個舉旗隊長,后方對稱列有一長牌、一藤牌、二狼筅、二長槍、二鏜鈀和二弓弩。
鴛鴦陣的士兵不需要像陌刀手和長弓手那樣,必須要有十分強壯的體魄才能入選,寨中輜輔卒即可操練,把各種兵器分工明確,每人只要精熟自己那一種操作,熟練配合,對付三四倍多的敵人,也可輕易取勝。
虎卒騎兵、長弓手、陌刀隊、鴛鴦陣隊,他覺得,如果能把這些人數擴到五萬左右,野戰的話,幾乎可無敵于天下。
這般忠義禮智信齊全的明主,天下少有,若是男子,他定肝腦涂地效忠,可惜為女子,又掛名黑山賊寇之下,要讓他為賊,實是為難。
太史慈輕嘆口氣,又瞧了眼阿沫,自家母親心里打的什么主意,他其實是知道的,但他有自知之明,這樣優秀的女子,絕不是他能肖想的。
正想找什么借口離開,張沫已先站起來,“子義兄,你先坐會兒,我去幫阿母摘菜,晚上把安仁他們也喊來一起吃飯。”
張沫又不是傻的,知道方氏的意思。自己是想留住太史慈,但絕不能用感情來欺騙,這是她的底線。當初對呂布,她心里確實是有點喜歡,才會以此把他拴在身邊,但最后還是沒能拴住。
愛情在男人心里,永遠排不到第一的位置,她很明白,便是她自己心里,愛情也不會是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