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晚九點四十。
紐約一家大型夜店門口,邁克找了個位置停下車,隨后徑直往夜店走去。
美國紐約經常會被稱作是“永不沉睡的城市”,因為入夜之后,城中街頭各種酒吧與夜店數不勝數。
作為全世界最大的城市之一,紐約是一座盛產派對動物的城市之一。
三葉俱樂部,這是這家夜店的名字。
美國人天生都是派對動物,百分之七十的美國人都是夜貓子。
不論有錢還是沒錢,晚上到夜店瀟灑一回,這幾乎是每個人美國人的常態。
不過,邁克卻恰恰相反,他不太喜歡夜店這種場所。
這與他大學時期的經歷有關。
他大學時也是夜店常客,直到某次在夜店因為女人被當地黑幫差點打了個半死。
自那以后,邁克便對夜店產生了厭惡感。
他認為這種地方是美國的地下世界,是罪惡盤踞滋生的場所。
……
“邁克先生?”
剛來到俱樂部門口,一個似乎已經在那等了好一會的黑人小伙主動開口問道。
“是的,我是邁克!”
邁克點了點頭,掏出自己的記者證。
邁克是來工作采訪的,在提前的時候,他就聯系過了俱樂部的常駐大打碟人員史密斯。
“您好,我是史密斯,很高興您能光臨我們現場進行采訪。”
史密斯很高興,黝黑得看不太清的臉上露出了白潔無比的白牙。
在之前的電話中,邁克的說法是想采訪他,了解打碟這個行業,并說自己了解到史密斯是紐約最具盛名的打碟師,所以想對他做一個采訪。
史密斯在紐約各大夜店的確小有名氣。
他的打碟風格勁爆、激情。
有傳言說,當史密斯站在臺上開始打碟,不管你有什么煩惱,有什么不開心,在他那激情的打碟聲下,你會忘記一切,跟著音樂盡情嗨皮。
雖然上面那句話有些夸張,但也從側面看出,史密斯的確有幾分本身,在當地也很受夜貓族的喜愛。
邁克跟史密斯就站在門口聊了起來。
全程都是邁克進行提問,史密斯進行回答。
“夜店生意怎么樣?”
“你們打碟一般播放什么歌曲?”
“我聽說亞洲人何勁的歌曲在夜場非常受歡迎,這是真的嗎?”
“夜店生意很好,我們老板正在計劃開第三家分店,邁克先生,不是我吹噓,現在這個時期開夜店絕對是最劃算的生意,基本可以說是百分之百賺。”
“我們打碟播放的歌曲一般是比較激情的舞曲,如果是摻雜了電子音樂的歌曲,那會更好。
摻雜了電子音樂風格的音樂,我們用機器進行合音會更加方便,而且這種風格的音樂也會更受客人的喜愛。”
try{ad1('gad2')}catch(ex){}“噢!何勁,是的,他是我們打碟師的偶像,他的很多歌曲都融合了電子音樂風格在里面,非常前衛。
特別是他在韓國發行的兩張舞曲專輯,里面的歌曲非常勁爆,我們幾乎可以不用任何機器融合就能進行現場表演。”
邁克此行的目的是什么?
并不是真的來關心夜場生存問題的。
他的目的就是來了解何勁是不是真的如邁克爾杰克遜說的那樣,了解何勁是否真的被地下夜場的打碟師推崇。
而從史密斯的話語中,邁克已然得到了答桉。
顯然,邁克爾杰克遜并沒有亂說。
何勁的的確確在無聲無息中,成為了電子音樂的領潮人,深受喜愛電子音樂的專業人士的推崇。
“我能進店里參觀一下嗎?”
邁克問道。
他想進店里實地考察一下,
看看何勁的電子音樂是否真的那么神。
“當然,非常榮幸!”
史密斯自然高興邁克進去考察。
他巴不得邁克多考察一下,然后在寫報道的時候添上他的名字。
邁克可是紐約時報的記者。
如果三葉草俱樂部上了紐約時報的新聞,那對三葉草俱樂部的生意可想而知。
相信到時候會有很多人聞訊而來。
或許有人覺得,史密斯不是三葉草俱樂部的老板,三葉草的生意怎么樣好像跟他沒有任何關系。
不,關系可大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