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達慶陽城州府衙門已是下午,一大車的尸體立即將建州知府驚動了,忙升起了堂。
董三哥跪于堂下,一把眼淚一把鼻涕的訴說著這場慘烈的惡戰,當然了,銀兩肯定是不知所蹤,死無對證的。
知府聽完后大為感動,連連稱贊董三哥英勇,并當堂賞了五十兩銀子。
董三哥眼見時機已到,忙說道:“稟大人,此番所遇賊寇武藝高強,尤其是那賊頭!若不是這位丁小秋義士挺身而出斬了那賊頭,只怕小人也隨弟兄們去了。”
知府捋了捋長須,問道:“這位義士看上去年紀尚輕,果真武藝高強?”
董三哥將頭磕的砰砰響,忙回道:“小人不敢說假話,這位義士不但刀法高深莫測,而且又有一顆俠義之心,一身正氣,實是不可多得的人才!”
一旁跪著的丁小秋聽到這番夸贊的自己話,渾身起了雞皮疙瘩,暗道慚愧呀慚愧。
知府點頭道:“嗯,果然是英雄出少年,這位義士,你可愿為府衙效力,做一名捕快?”
丁小秋忙磕頭回道:“多謝大人抬舉!小人愿自此鞍前馬后,為百姓除暴安良盡一份力!”
嚯!好一個正氣凜然的義士!
就連丁小秋都佩服自己能厚著臉皮說出這番大義凜然的話來,果然這么多年在雙豐鎮練就的不要臉功夫還是派上了用場。
知府打了個哈欠,對堂下揮了揮手:“如此甚好,董捕頭你自去安排這位義士入衙事宜,那個盜銀殺人案么,就依你說的把案子結了吧,我乏了,退了吧。”
“小人遵命!恭送知府大人!”
第二日,丁小秋便換了一身嶄新的行頭。一身深灰色的捕快服,腰挎一柄黑鞘長刀。
此后白日里丁小秋跟著董三哥騎馬在城內四處巡視,遇到懂事的賭場或是青樓老板,每每都會進賬幾十兩銀子,閑來無事時在酒樓吃吃花酒聽聽小曲,老板也大多不敢收錢。
而輪到晚上巡夜時,也只上半夜隨處晃晃,做個樣子,下半夜幾名捕快則聚在一起吃個火鍋喝個小酒什么的,然后白天倒頭就是一頓睡。
日子過的是好不愜意。
而那埋在槐樹下的五千兩銀子,早就被董三哥和丁小秋給偷摸分了;董三哥勸丁小秋在城內置個大宅子,也方便日后娶一門好的親事,可這丁小秋那摳摳搜搜的作風和他師父如出一轍,再加上又過慣了苦日子,哪里舍得大手花錢,最后也只是在府衙附近租了一處小民宅,就當作是安身之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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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子一晃,大半年過去了。
這大半年來城里倒是太平,除了些百姓之間雞毛蒜皮的小事也沒碰上什么大案子,這種局面對于捕快來說是喜聞樂見的,畢竟誰愿意沒事總和窮兇極惡之徒玩命呢。
丁小秋也深得董三哥真傳,一手打秋風的技巧玩的是爐火純青,沒事就在城內各大經營場合轉悠,收入頗豐,加上分得的那兩千兩銀子,到如今已在票號足足存下了兩千三百余兩,妥妥的富人一個。
這在以前,他想都不敢想。
在衙門廝混了這么久,丁小秋如今的想法是通透的不要不要的。
無利不起早,萬事只為錢!錢么,越多越好,多少都不嫌多!!
遇到麻煩么,卷入的越少越好,懂得明哲保身比什么都強!
身邊的人么,場面上相處的再熟絡也不能不提防,不然怎么變成冤死鬼的都不知道!
這三條行為準則他時刻牢記在心,雖只十九歲的年紀,卻能在衙門里混的風生水起,穩如老狗。
半月后的一天深夜,丁小秋跟著董三哥在城里巡夜,二人提著燈籠大街小巷的四處轉悠,正欲打道回府吃宵夜時,一陣急促的敲鑼聲在附近響起。
董三哥一驚,喊道:“不好,是打更人的鑼聲,怕是發現了什么不尋常!!”
丁小秋問道:“那咱…要不要去看看?”
董三哥雙眉緊皺,猶豫了片刻點頭道:“沒辦法,誰叫讓咱碰著了,若不去怕上頭怪罪我們失職,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