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了,人家好不容易來看看大明,多少得給點賞賜吧,每個人給個三十兩不多吧
吃喝玩樂,記在官府的賬本上,沒問題吧
就算是人家獻納的不是稀罕玩意,就是帶一堆大米、海螺、烏龜王八過來,你也得笑呵呵地接收,然后告訴他這次我們就收下了,下次,王八這東西就不要帶了
不管人家帶啥,只要來一趟,總會有大好處。
老朱享受了幾次風光,但沒過幾年,覺得不對味了。
這外國使臣,咋就閑著沒事干,天天往大明跑啊,昨天還十個人,今天你就來了五百人,占我便宜也不能這樣占吧
老朱郁悶的后果就是,限制通商入貢的次數,所謂的“入貢既頻,勞費太甚,朕不欲也。令遵古典而行,不必頻煩,其移文使諸國知之。”
當然,通商入貢,也很容易出現糾紛,人家帶的王八是千年的,至少也值一千兩,大明出價二百兩,合適嗎
因為價格問題,還打過架。
比如安南,幾次不滿,騷擾明朝南部邊境,連帶著和明朝相對較好的占城也一起欺負。
再比如土木堡之變,一開始打架的導火索,也是因為馬匹價格沒談攏,人家韃靼說這匹馬值三百兩,大明說只值一百兩。
談不攏就打,然后“戰神”朱祁鎮橫空出世,一戰創下了三大營全滅的神話。
朝貢,是外國使臣來大明送禮,中國買下來,然后開個集貿市場,讓其把剩下的貨物賣掉。
如果大明覺得這個國家的孔雀不錯,但人家使臣偏偏幾年不來一趟,家里的孔雀有死了,咋辦
這也不怕,大明有智慧,開創了“頒賜貿易”。
就是不等他們主動來大明,大明找個官員,手持敕書,背著賜物,直接去人家國家,然后在敕書上寫清楚,我大明需要孔雀,希望你積極配合,抓幾只讓我的官員帶回去。
明代建立之初,并不存在多明顯的海禁政策。
但隨著日子一天天過,廣東、福建、浙江等地偶爾打個小報告,有誰出海了,還和倭寇勾結在了一起,發生了很多悲劇。
還
有人說方國珍的殘余部隊都在海外諸島好好活著呢,再不管管,很可能會里應外合,反攻大明。
于是只過了三年,朱元璋就把太倉州黃渡鎮的工程給撤了,理由是,這地方挨著南京太近了,萬一有奸人混進來,那我老朱豈不是很危險
沒了黃渡鎮,還有廣州、泉州、明州,生意還是可以做的。
但是老朱很貪心,真的很貪,他一看民間海上商貿那么賺錢,加上人經常跑出去不太安全,那好了,把民間海上商貿廢掉,禁了,我自己做買賣,不就賺錢了
一句話
我老朱要全部的利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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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我國臺灣省,漢朝和三國時期稱“夷洲”;隋朝與唐朝時稱“流求”;宋朝時稱“流求”或“琉求”;元朝時稱“琉求”或“瑠求”;明朝洪武年間稱“小琉球”或“琉球”,文中并非筆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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