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文初年,朱允炆將抑制土地兼作為朝廷新策,借著洪武朝殘留的血腥味,以強橫的君權推行全國,無數官員、士紳、大族損失慘重。
然而,十年過去了,朱允炆并沒有能徹底解決土地兼并問題,只不過是延緩了兼并的速度與規模,卻沒有真正抑制住兼并。
十年建文朝,多了不少勛貴,這些勛貴有了權,有了錢,第一件事想的就是購置田產,上百畝地哪夠,至少也得弄個幾千畝,上萬畝。
藍山伯王真之所以打死百姓,不就是強制兼并土地的結果
除了暴露出來的王真,還有很多沒有暴露出來的,有些沒有打死人,只是借助強權,以低價或市價購置,轉而讓失去土地的農民充當自家佃戶。
新興勛貴在這樣干,商人有錢,也要購置田地,新進入朝廷的士人階層,也得購買田地。有錢就得有田,有田才能算大族,才能給子孫后代留下個基業。
在這種邏輯的推動下,土地兼并呈現出愈演愈烈的苗頭,抑制土地兼并的力量有所松動。
在這種情況下,朱允炆再一次提出了抑制土地兼并問題,許多官員看到建文報,已經開始寫信通知家里人,該退的地退回去,該補的手續補全,千萬別被抓了典型。
一些官員不以為然,買來的,那就是自家的地,咱也是正常交易,有官府開具田契,任你怎么查,我們都是清白的。
可這些人低估了朱允炆打擊土地兼并的力度,元宵節剛過,官員剛上班,朱允炆就下達了一道旨意,內容很多,但核心內容只有一條
抑制土地兼并,從官員做起。
一品官,最多只能有一千五百畝地,超出一千五百畝部分,朝廷按市價收回,發賣給百姓。
二品官,最多只能有一千二百畝地,超出一千二百畝部分,朝廷按市價收回,發賣給百姓。
七品官,最多只能有三百畝地。
九品官,最多只能有一百畝地。
朱允炆不僅規定了官員田畝數量,還特別規定,朝廷收回再以低價發賣給農民的土地,一律采取“官藍田契”,而這一類田契,不允許二次交易。
換言之,百姓買下官藍田契的田地,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
你隨便耕作,只要繳納朝廷賦稅就行了,哪怕是死了,你兒子也可以接著種,沒人收回,但如果你想賣地,抱歉,這類土地不準買賣。
此圣旨一出,頓時激起官員反彈,除了內閣、六部尚書、侍郎外,基本上所有能說話的文官都站出來反對。
朱允炆的這一道旨意,觸動了整個官僚體系的利益,現在已經不是建文初年,朝臣對朱允炆不了解,生怕得罪出現一次建文大案,加上洪武朝的清洗讓太多人失去了反抗的資本,可經過十年的恢復,新興地主的出現,反對的官員已經有了足夠的底氣,至少他們是如此認為。
可這些官員似乎忽視了一個問題,都察院的戴德彝、練子寧沒有說話,六部尚書、侍郎沒有說話,內閣大臣也沒有說話。
一封封反對奏疏遞送武英,內閣與六部九卿們該干嘛還是干嘛,渾似沒有這一檔子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