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蕭漢的辦公室門口,林暢的心控制不住地怦怦跳了起來,他是真的有些緊張,因為他馬上就要跟蕭漢簽訂正式的藝人合約了。
其實早在發行《有何不可》的時候,林暢就已經和蕭漢的工作室換簽了合同,畢竟在那之前,他還是一個實習生的身份。
當時林暢也沒有在意,因為蕭漢給他漲了不少工資,各種福利待遇也不錯,但偏偏對林暢的職位身份和《有何不可》這首歌的版權歸屬只字未提。
林暢一直夢想著出道當歌星,渴望著成名得到承認,所以對這些都不是很在乎,那蕭漢是不是就利用了自己的這種心理呢?
其實早在蕭漢承諾為自己發專輯的時候,自己就該和他的工作室簽訂藝人約了,可他卻遲遲沒有提及這件事情。
現在專輯即將發行了,蕭漢才把這件事情擺到臺面上,這就說明他并沒有把注完全押到自己身上,因為他始終沒有下定決心把自己完全當成藝人來培養。
蕭漢確實是自己的引路人,可他最本質的身份還是商人,想明白了這一點,林暢才推門走進了辦公室,“蕭總,我回來了。”
“喲,拍完了?”蕭漢從電腦屏幕前抬起頭來,爾后把筆記本一合,笑著指了指面前的椅子道,“先坐下歇會兒吧,這一天肯定挺累的。”
“啊……沒事兒,謝謝蕭總了。”林暢一拉椅子,坐到了蕭漢面前,笑容一時間顯得有些尷尬,“蕭總,那個合同的事兒……”
“哦,對,先看合同……”蕭漢微微一笑,便從筆記本旁邊拿起一份紙質合同,放到了林暢面前,“你先好好看看吧,有問題的地方直接跟我說就成……放心,和我不用有那么多講究,有意見就提。”
“嗯,好。”林暢點了點頭,便拿起合同仔細地看了起來,事實上,他不可能不認真對待,因為這薄薄的十幾頁紙,關乎著自己今后很長一段時間的前途和利益。
合同中大多數還是格式條款,需要林暢提起注意的也只有幾項內容,而這恰恰是他最不能忽視的東西。
首先是簽約年限,在蕭漢給出的這份合同中,他直接擬定的是八年,幾乎涵蓋了林暢整個的青年時光……
林暢雖然打定了主意要跟著蕭漢干,但一綁定就是八年,換誰心里頭都得發虛,萬一出現什么意外情況呢?
且不說自己日后的前途發展如何,萬一在這期間要是發生了什么變故,蕭漢決定將自己雪藏,自己就沒法翻身了啊!
藝人合約說白了就是賣身契,但林暢可沒法接受把自己一賣就是八年,畢竟信誰也沒有信自己來得實在,即使對方是對自己有提拔之恩的蕭漢。
“蕭總,這個合約年限……是不是有點太長了?八年我有點接受不了,能不能改短點兒?”
林暢一上來就對合約年限提出了意見,蕭漢倒也沒顯得不高興,只是看了他一眼問道,“那你覺得幾年合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