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錢均夫就向白媚借錢。白媚自然不肯,她知道錢均夫就是一個假富二代,他借的錢,都是有去無回的,但她并不明說,這樣,他才有臺階可以下,他的信譽才沒有破產,他就還有機會糾纏住其他的女人,而不是破罐子破摔,沒完沒了地纏住她不放。他威脅說,如果不借就去向白媚的那個新歡(地產商)公布兩人的關系,有照片為證,白媚無奈之下借給他5萬。錢均夫還不滿足,還要向孫國維借錢,要是孫國維不借,就向孫國維老婆周如香透露孫國維與白媚的風流韻事,當然,他手里也有照片。孫國維很討厭他,但不想他誤了張玉良與沈家秀離婚的大事,于是,孫國維借給他5萬塊,并錄了音。
孫國維是一個從不做蝕本生意的聰明人,除了那些有身體來往的情人外根本沒有人能騙得了他孫國維的錢,當然,那些情人也基本不可能在孫國維這兒得手,偶爾得手的,也會被孫國維一紙訴狀訴上法庭,到時連本帶利還給他。
有些錢能推就推、可不還堅決不還。有次,孫國維請一個客戶吃飯,叫上了張玉良,酒足飯飽之后那位客戶仍然意猶未盡——他知道那個客戶素有融資狎妓的惡名,但他并不想請,于是他讓張玉良領著客戶去。那是客戶與張玉良都不走運,客戶狎妓被抓,張玉良交了5000元罰款,這才把人領出來。這5000塊張玉良向孫國維討要過多次,無一例外統統被他以各種理由拒絕,直到最后張玉良只好當是自已狎了一次妓才算結束。經歷了這一事件之后,孫國維再請客戶吃飯,打死張玉良也不去作陪了。
張玉良與沈家秀的離婚案在孫國維的緊鑼密鼓的操辦之下開庭了。孫國維的助理也就是顧險峰是沈家秀的代理人,法庭上雙方爭論的焦點問題是張楚月的撫養權問題,張玉良這些年做律師沒有多少積蓄,法官認為小朋友由有穩定收入的沈家秀撫養更加有利于未成年的健康成長,于是,便把張楚月判給沈家秀撫養。
無可奈何,張玉良提起了上訴。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