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玉良的思路漸漸清晰。李明柔是自殺,盡管強奸案是導致李明柔自殺的原因之一,但并不是直接原因,炮制這個冤案的當事人是要承擔偽證罪、偽造證據罪和強奸罪,這個案子的關鍵證據便是鑒定報告與證人證言,突破口也應當、而且只能在這里。
陳向東曾向張玉良表示找個向東所的律師一起代理這個案子,但他拒絕了,道理很簡單,這個案子波詭云譎、前景并不明朗、風險很大、萬一失敗身敗名裂不說,還會遭到打擊報復、后果不堪設想,而且,很明顯,這個案子律師費只是難以兌現的期貨,根本不可能給律師事務所創造價值。陳向東創辦這家律師事務所不容易,而且已經幫了他很大的忙,無論如何,他不能將兄弟置于萬劫不復的危險境地。
張玉良準備睡覺時,接到派出所的一個電話,說沈家秀喝酒后鬧事,現在派出所,請他過去一趟。張玉良說,我與她已經離婚了,在法律上已經沒有關系了。警察說,那你看著辦吧,你不來也行,只是當事人把你列為聯系人,我們也是例行公事。
想想,畢竟夫妻一場。沈家秀還是張楚月的媽媽,以沈家秀的性格,非到萬不得已、走投無路是不會求人的,估計現在是山窮水盡了吧。
在太平橋派出所。隔著單向透視玻璃,張玉良看到喝得有些醉了的沈家秀余怒難消,正指著一個戴著粗大金項鏈、大腹便便的男子罵。沈家秀身著精致蕾絲花邊的白襯衣,可能因經歷過一番劇烈的撕扯而袖口綻線,這件白襯衣是她比較中意的一件,只有在她認為重要的日子才穿上這件衣服,可能,今天于她而言,是個非凡的日子。
沈家秀的嘴角留有飛沫——這一定是舌戰群儒或是綿綿不絕的憤怒留下的痕跡,她面色緋紅——不知是酒精所致或是來自于情緒激動。本來,她是居有壓倒性優勢的一方,胖子臉上兩條長長的抓痕已然揭示了雙方地位之懸殊,胖子低著頭雙手交叉捧著肚子——世上再也沒有如此無辜的表情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