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場?你當時為什么不阻止他?”
“我也不知道這是什么藥,他說是治療抑郁癥的藥。”
“那么在他服藥的時候,你為什么要逃走,你應該打120才是。”
“我去晚了一步,我到的時候他已經中毒,我嚇壞了,心想我成了嫌疑人了,便跑了。”
張玉良和陳向東到檢察院復印了起訴材料,然后兩人一起去了趟孫嘉禾家。自從孫國維和周如香離婚后,孫嘉禾就搬來和周如香一起居住了。“嘉禾她怎么樣?”周如香急切地看著張玉良,“她是不是瘦了?”張玉良發現她的眼中竟然噙著淚。
“她還好。”張玉良答道,覺得這樣說有些單薄,“她精神不錯,人也沒瘦。”
“她的官司不要緊吧?”
張玉良心想:怎么盡問這些難以回答的問題?“這個不好說,做無罪辯護有難度,不過我們也別無選擇。”
“那就拜托你們了。”周如香有些激動地搓著手,“你們別走了,師娘給你們炒兩個菜啊。”
“不用了,師娘,等以后吧。”張玉良說,“嘉禾的臥室我們可以看看嗎?”
“看吧,看吧。”張玉良剛推開門,就聽見周如香說:“警察都來看過幾遍了。”于是,他把手縮了回來。
看了起訴材料后,張玉良向檢察院提出要求收集證據,包括李明縝患抑郁癥的就醫記錄,李明縝在網上購買蔓陀蘿香的購買記錄,以及李明縝曾經在老家試圖自殺的救治記錄發,還有李明縝為追求自殺而患上花柳病的相關材料。
開庭那天,來了不少媒體記者。
檢察官:被告人有明顯的殺人動機,理由有兩個,一是被害人姐姐李明柔的案子讓被告人的父親孫國維坐了3年牢,二是被告人與被被害人之間的感情糾葛而因愛生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