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玉良:有殺人動機與真正殺人是兩個概念,如果有殺人動機就會殺人的話,那么,已婚的人士至少被枕邊人殺死一千次以上,這恐怕也算不得是危言聳聽吧。而且,被害人姐姐李明柔與被告人父親孫國維之間的恩恩怨怨,檢方是如何推定孫嘉禾是一定知曉的?還有,檢方一句“因愛生恨”就斷定孫嘉禾殺人也未必太過牽強與武斷了吧?
檢察官:被告人有三次有罪的供述,這是確定無誤的事實。
張玉良:被告人另外也有兩次無罪供述,就是那三次有供述細節也各不相同,一次說蔓陀蘿香是被害人自己打開并服用的,一會又說是被害人央求被告人打開并幫他服用的,這樣自相矛盾的證據是否能夠采信,還要請法庭明鑒。
檢察官:如果被告人沒有作案,那么為什么事發后要選擇逃跑?
張玉良:這個問題很好回答,是因為害怕,試想一下,一個姑娘,面對死者,她不但認識死者,而且還與死者談過一段時間戀愛,她的第一反應必定是洗清嫌疑,那么怎么辦,只能是逃跑。
檢察官:為什么約定是在5月29日共同自殺,為什么被告人于5月30日才趕到?
張玉良:被告人乘坐的航班延誤了,造成了比約定的時間晚一天到達。而且,據辯護人向公訴機關申請收集的證據表明,李明縝長期患有抑郁癥,有多次于醫院就診記錄,于案發前六個月病情嚴重到無以復加的程度,遂多次產生輕生念頭。他一面在網上發帖子相約自殺,一面在網上購買蔓陀蘿香以實施自殺,而被告人假裝與被害人相約自殺的目的就是救人、救愛情,如果她僅僅是希望或是追求被害人死亡的結果的話,她根本沒有必要去實施犯罪,等著被害人死訊傳來便可。
合議庭以證據不足當庭宣判孫嘉禾無罪。
一前一后,張玉良和孫嘉禾走出記者的包圍,走出了法院,走在暮春時節的杭州街頭,滿目都是攝人心魄的翠綠,空氣中有得香樟花時而馥郁時而清淡的香氣,幾朵閑散的孤離的白云映襯著碧藍的天。
“是你做的吧?”張玉良問。
“你猜。”孫嘉禾眼睛泛起狡黠的亮光,意味深長地一笑,轉身消失于江南的四月天。
茫然地站在一棵香樟樹下,張玉良手里捏著那瓶從孫嘉禾家的郵筒里找到的蔓陀蘿香。
(本章完)